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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户仍然面对高昂信用卡结欠利率-《选择》月刊第439期

  • 2013.05.15

尽管本港处于持续低息环境,本地信用卡利率却一直处于高水平,大部分年息仍在 30% 或以上。

消费者委员会最新的信用卡收费调查显示,自2010年的同类调查后,有信用卡欠款的卡户在这三年间仍须支付高昂的信用卡利息。

本港信用卡的渗透率和使用率非常高,根据统计数字,市面流通的信用卡超过1,700万张,以人口约717万计,平均每个香港人拥有2.4张信用卡。

调查收集了20间发卡机构的信用卡财务费用资料及相关的实际年利率(Annualized Percentage Rate)。实际年利率是一个参考利率,是以按年计利率展示出消费者就某项银行产品所须支付的财务及借贷费用,包括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与收费 (如行政费)。

在最新的调查中,信用卡结欠利率仍处于高位,即使有调整也只是少于1%,其中部分更录得上升。

举例说,今年的现金透支利率(20.39% - 37.14%)与2010年(20.62% - 37.49%)比较,只有轻微回落。

但现金透支的逾期还款利率(39.42% - 47.36%)和2010年(38.70% - 47.09%)比较,则有轻微上升。此利率的比较是根据就逾期还款提高息率的12间发卡机构所提供的有关资料而得出。

卡户没有在到期付款日或之前支付全数的信用卡结欠,发卡机构会征收财务费用,调查发现购物签帐利率差异很大,由最低的 8.75% 至最高的34.49%。但在20间发卡机构中,18间的购物签帐利率为30%或以上。

同一间发卡机构的卡户的信用卡结欠利率也可能会不同。部分发卡机构实施个人化利率,根据卡户的信贷和财务状况而厘定借贷利率。信贷和财务状况较差的卡户可能要面对较高的借贷利率,而信贷和财务状况较好的卡户的借贷利率可能较低。

卡户应审慎使用信用卡,尽量避免拖欠卡数。

除了高昂的利息外,逾期还款可能会涉及其他收费。调查显示,12间发卡机构会额外提高财务费用的利率。举例说,「拖欠/逾期还款」现金透支的年利率相比利率调高前,可能提高 3.31% 至 24.12% 不等。

此外,发卡机构可能会收取逾期费用或超逾信用额的费用。根据调查结果,逾期费用一般为最低还款额的5%,而该费用设限为最低港币130元至最高港币350元;超逾信用额每次/每期由港币90元至港币200元,最普遍为港币180元。但根据香港金融管理局和香港银行公会推出的优化信用卡业务经营手法措施,对于轻微违反信用卡条款的情况,发卡机构会酌情处理,考虑减免有关收费。卡户可主动向发卡机构询问是否可减免有关收费。

为了让消费者更了解信用卡购物签帐结欠所涉及的利息,调查以结欠港币50,000元为例,如卡户连续3个月未能在到期付款日前缴付最低还款额,利息为年息30%(较常用的利率),复息累积计算,首月利息为港币1,247.68元、两个月为港币2,526.5元,拖欠3个月的总利息便达到港币3,837.23元。

调查亦检视在商户结业时发卡机构的信用卡退款(chargeback)安排,结果显示消费者是否可享有信用卡退款的保障,须视乎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若持卡人以信用卡一笔过预缴款项,根据20间发卡机构的回复,6间表示有向卡户提供信用卡退款保障,另外8间表示视乎个别情况而定,其余6间则只会为卡户就有疑问的签帐进行查单工作与收单银行跟进或根据国际信用卡组织的守则处理。

若卡户利用信用卡分期付款计划预缴款项,除了4间发卡机构表示没有提供信用卡分期付款计划;调查显示有12间表示分期付款计划是卡户与发卡机构的贷款协议,因此不享有信用卡退款的保障;2间表示按个别情况处理;2间表示卡户可向其申请信用卡退款,但最终的退款安排仍将根据国际信用卡组织的守则或其他适用条款而定。

所有发卡机构均提供签帐免息还款期,由52日至最长的90日,但卡户若在到期付款日或之前没有还清全数欠款,这优惠便会停止。只有2间发卡机构不会在这情况下就新签帐项即时计息。

调查亦复盖不同种类信用卡的年费(白金卡由港币600元至港币1,800元;金卡港币250元至港币680元;普通卡港币220元至港币300元),和签帐奖赏计划详情(现金回赠比率大多由0.4% 至1.2%,有效期限由1年至5年)。

消委会在2012年收到306宗涉及信用卡服务的投诉,比2011年的272宗上升了12.5%,今年首三个月则收到71宗,投诉主要有关收费争拗和信用卡迎新礼品。

打算申请或已经有信用卡的人士,都应参考5月分(439期)《选择》,详细比较20间发卡机构的收费,以及慎用信用卡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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