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委员会就过去多年收费电视服务的投诉个案不断上升,表示关注。
2004年开始投诉大幅飙升,由2003年的320宗大幅上升3倍至1,010宗。2005年更上升至2,200宗,去年为2,909宗。
今年首3个月消委会共收到867宗有关的投诉,比去年同期的735宗上升18%。
投诉数字的升幅虽已放缓,但短期内看不到消费者对收费电视服务不满意的情况有逆转。
消费者提出的投诉主要涉及3方面:
第一,用户在合约期内搬到的地区没有服务覆盖,但却不能冻结服务。
第二,自动续约前没有通知客户或取得客户同意。
第三,推广时采用不良销售手法,例如推销员所述的收费、服务计划内容包括的台数,合约期限等资料与合约所列不同,或声称不安装收费电视便无法在推行高清数码地面电视后收看现有的免费电视台等。
为提醒消费者留意收费电视的服务和收费,消委会就现时4个服务商的服务资料和收费进行了调查。
用户搬迁而新居不在服务覆盖范围内,4间公司有不同做法。包括改用其他方式传送服务;把有关服务计划转赠亲友,须一次过缴付馀下期数月费总数,或因应个别情况作出适当安排。
其他调查结果重点包括:
- 主要有两种月费收费模式。基本服务月费,用户可收看数十个指定频道;或用户自选所需频道,费用根据所选频道多少而定,对只固定收看某几个频道的用户来说可能较化算。
- 有固定合约期的月费计划收费由最低$148(签约12个月,包38频道),至$359(合约为期18个月,包84频道)。
- 其他费用可包括首次安装费由免费至$600,搬迁费由$150至$600,按金由免费至$1,200,若租用解码器月费则为免费至$120。
- 频道数目由42个至超过130个。
- 合约期一般由12至24个月,若中途取消服务,一般须一次过缴付合约剩馀期数的月费总额。
- 其中两个服务商提供「毋须签约」月费计划,无固定合约期,但月费比「签约」者高出34%至104%。
- 客户须于合约到期前30天或一个月以书面通知不再续约。
鉴于消费者对收费电视的投诉持续上升,消委会给服务商提出改善建议。
首先,立约前应向消费者详述合约内容,确保消费者明白。
第二,应尽量避免透过电话立约,避免误解和不必要的争拗。
第三,提供「毋须签约」的按月收费服务计划予消费者选择,或推出较短期合约(例如3个月或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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