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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搬运须知-《选择》月刊第330期

  • 2004.04.15

搬屋是令人十分头痛,倘若需托运到海外而出现问题,令人更烦恼。

好消息是消费者投诉有关海外搬运服务的数字投诉由2002年的32宗降至去年的27宗,今年首季共收到6宗。

由于海外搬运涉及的金钱和财物损失可能较多,消费者仍须提高警觉。

今期《选择》月刊刊登了多宗近期由消费者委员会调解的海外搬运投诉个案。

较常见的投诉中,有投诉人委托货运公司运送家私至美国亲友。

货运公司职员在电话表示服务费合共$10,000,包括所有运输费、装箱、清关和文件费及税项等。在家私装箱搬运当日,投诉人正忙于打点时,货运公司职员取出一叠文件予投诉人签署,说是例行条款,以重申先前作出的口头承诺。

投诉人只匆匆一看文件即签纸作实,没有注意其他收费项目。

投诉人的美国亲友表示没有收到货物,致电投诉人查询。

同一时间投诉人亦收到货运公司的函件,要求立即缴付当地文件处理、清关手续和存仓费共约$6,000,以免影响提货程序。

投诉人致电货运公司求证,对方表示投诉人于付货当日已签名同意徵收的费用。投诉人为了避免再度延误和付出更高存仓费,唯有支付额外费用。

不过恶梦仍未完结。投诉人的亲友收货后,发现货物包装有损毁,并且有物品遗失。

消费者签署任何法律文件或合约前,必须用充足时间仔细阅读和完全明白所有条款,切勿轻信销售一方的口头陈述和承诺。

此外,应要求公司以书面确认所有口头承诺,并且缴付越少订金越好,待服务完成后才缴付馀款。

消费者亦要注意保险的安排,了解投保项目是否包括搬运途中受损或被盗窃等。物件运抵目的地后,应立即点算和检查,如有遗失或损毁,应立即向有关方面追讨。

消费者委员会保留所有关于《选择》月刊及网上《选择》( https://echoice.consumer.org.hk/ ) 的权利 (包括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