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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长期供款 避免购买投资保单-《选择》月刊第327期

  • 2004.01.15

消费者若未能确保自己有能力长期供款,不宜购买投资保单。

投资保单结合「保险」和「基金投资」,若短期内终止计划,扣除各类费用,投保人可能会损失惨重。

消费者委员会分析了市面上多种投资相连保险计划,提出了以上警告。很多消费者仍然不清楚此类长期保险产品在短期内退保的果。

本会以模拟收费个案向36 个投资保险计划查询, 11 个表示因涉及复杂计算而未能提供清的收费金额和退保价值。

消委会去年共接获478 宗有关保险的投诉,其中 104 宗是关投资及储蓄保险,主要涉及提早退保。

一般来说,投诉人不满保险中介人没有明确指出保单的长期性质,亦没有详细说明提早退保或减低供款可能涉及的收费,个别投诉甚至指含误导成分。

有投诉人被游说购买投资保单,投资顾问声称是投资基金,可随时赎回已供款项。投诉人付了5个月保费( $3,325.45) ,因经济理由拟退保,但若提早退保,只可取回供款的 3%($95.86) ,损失达 97%

另一投诉人购买了投资保单,中介人建议将$35 万分 30 期每月供款,其便毋须供款。

30 个月,投诉人按原定理解申请停供,保险公司表示保单的累计价值不足, 投诉人 24 个月须再供款。投诉人始发现原来保单年期长达 15 年,而提早退保还要支付剩馀年期的管理费。

投资保单的收费项目和计算方法复杂,一般消费者难以完全掌握,但有关产品近年已积极向普罗消费者推广。

调查显示,投保人在投保初期( 通常为首 2 10 ) 要支付各类「保费费用」,加上「退保费用」 ( 通常在首 1 8 ) ,若短期退保,会损失很大。

另一种收费模式是设有「初始供款期」( 长达 3 ) ,期内认购的基金单位会拨入独立帐户,而初期费是按「初始单位」价值的百分比计算。

投资保单包括保险和基金投资两部分,两者有不同的收费项目,包括初期费、保单行政费、保险成本、退保费、买卖差价、基金管理费和转换费等。

以下的模拟收费个案凸显了投资保单提早退保可能带来的损失。

以一名不吸烟的30 岁男士为例,假设基本保障 $100 万,月供 $3,000 。若在保单第3周年年底提早退保,即使假设每年有 5% 净回报,但最终可取回的金额可低达总供款的 28%

在目前储蓄利息近乎零的情况下,这类投资保单吸引不少消费者。不过,消费者必须清楚了解计划详情,特别是列在主要销售文件中的各类收费,和在退保说明书中的退保价值等资料,才作出长远财务安排。

根据法例,保险公司须提供退保说明书,投保人须签署表示明白各种收费对退保价值的影响。消费者要详阅销售文件和退保说明书,不明白处应向中介人、专业人士或保险公司澄清。

消委会认为目前中介人的「自我规管」机制有改善空间,投资保单的收费亦应增加透明度,例如在退保说明书中加入「费用」一栏,以具体数据阐述收费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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