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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委员会公布不良经营手法

  • 2003.11.25

本港一间公司声称能保证为申请人取得国内驾驶执照及汽车牌照。

20名消费者共付出$89,170予该公司,但承诺无法兑现。当该公司拒绝履行保证退款的承诺时,投诉人到消费者委员会求助。

消委会于今日(11月25日)指该公司,损害消费者利益。

该公司名为粤港中国车牌培训中心,登记地址为九龙尖沙咀梳士巴利道3号星光行753室。

消委会多次调解后,该公司已退回$52,940的款项。在20个个案中,有投诉人取得全数退款,亦有投诉人只取回部分款项。

消委会留意到上述公司仍然继续向公众宣传其「保证」服务,故此作公开警示,提高消费者的警觉。

消委会于今年一月开始接获对粤港中国车牌培训中心的投诉。投诉人表示,他们在报章上看到该公司的广告,声称可「包考」国内的驾驶考试,和取得国内驾驶执照和汽车牌照。

投诉人向该公司缴交的费用和按金,由$480至$20,000不等,以为是「包考」及有保证。

消费者投诉该公司不能履行承诺,主要有三项:
     (一)无法协助投诉人通过驾驶考试以取得内地驾驶执照(10宗);
     (二)无法为投诉人的国内驾驶执照续牌(4宗);
     (三)无法协助投诉人申请内地汽车牌照(6宗)。

根据本港法例,若有公司经消委会的调解后,仍然拒绝回应投诉人的诉求时,消费者可到小额钱债审裁处,循法律途径索偿。消委会经已协助一投诉人入禀小额钱债审裁处,个案正等候上庭。

今日(11月25日)记者招待会主持为消委会商营手法研究小组主席林乾礼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