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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月刊第320期

  • 2003.06.14

电视机抗燃能力需要改善

6个型号电视机未能完全通过新的耐燃标准。

消费者委员会刊登了机电工程署的15个型号电视机安全测试,包括11个14吋型号和4个15吋型号。

涉及电视机的家居火警时有所闻,机电署于2001年录得9宗,2002年为5宗,

今年首5月有1宗。

测试参照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60065:1998进行,其中一项重点是检视样本的抗燃能力,若机身起火,火焰的扩散速度和燃烧时间。

结果发现15个样本中,6个型号未能符合新版安全标准的耐燃测试。

机电工程署表示测试是采用了较新的标准进行,而该6个型号已符合直至去年仍生效的旧版标准IEC60065:1985的耐燃规格,大致上安全问题不大。

不过,电视机制造商应采用符合最新标准规格的防火材料,加强电视机外壳的抗燃能力。

整体来说,没有一个样本完全符合新版安全标准;不过其中9个只是标注及说明不足够。

所有样本已通过一些重要测试项目如电离辐射、温升、触电危险、绝缘、故障情况及机械稳定性等。

冷气机耗电量差异达三成

最近一期的《选择》刊登了冷气机的比较报告,消费者选购冷气机度炎夏前,宜先参阅。

15个型号冷气机的制冷量声称由4.6至5.33千瓦特,即俗称「两匹」的窗口机,适合用于15至18平方米的房间。报告重点包括:

  • 11个样本的制冷量未达到声称的数值,相差最多的较声称的少了5%。消委会上一次测试「两匹」窗口冷气机时,样本的实际制冷量与声称的相差高达18%。
  • 估计每年电费由$1,805至$2,600,效率最高比最低的省电超过30%,一年大约节省$795电费支出。
  • 宁静程度有明显差异,在低风速档时,噪音最高与最低的样本相差超过10 分贝,一般使用者亦会感到分别。
  • 冷气机普遍都有滴水问题。3个测试型号未能通过滴水测试,另外6个则要依赖加装去水胶喉处理冷凝水。

政府于《香港环境衞生改善措施中期报告》中指出,冷气机滴水困扰市民,每年有很多市民投诉。政府会在下月起加强执法,简化程序,尽量减少这种环境滋扰。

冷气机滴水是常见现象,消费者必须留意,根据本港法例132章《公众衞生及市政条例》,任由冷气机滴水或发出热气而对别人造成滋扰是违法的,可被罚款$10,000,另加每日罚款$200。

新的冷气机大多不会滴水,但特别潮湿的天气,或使用一段时间后有较大机会出现这问题。消费者安装冷气机时可考虑一并加装去水胶喉,省却日后加装的麻烦。

电热水瓶煲水「不滚」

市面上部分电热水瓶未能将水煮至100 ℃沸点。

不少家庭有购置可同时煲水和保温的电热水瓶,方便随时泡茶和咖啡。消费者委员会测试了17个型号,只有8个型号能将水煑至沸点。

其馀9个型号的样本可将水「加热」至99 ℃ (3个样本),98 ℃ (4个)和97 ℃ (2个)。

测试亦检视样本的「翻滚」功能。「加热」功能最好的样本都能够将水「翻滚」至100 ℃,有一个例外,只达到90 。另外有2个样本可将水「翻滚」至100 ℃,其馀的介乎97 ℃至99 ℃。

虽然如此,消费者亦毋须过于担心。只要将水煮75 ℃80 ℃以上并维持1分钟,已可以杀死大部分病毒和细菌。依然担心的消费者饮用前可将水延长加热两、三分钟。

若消费者要求饮用水要煑沸至100 ,部分电热水瓶则未必能达到这功能。

此外,用剩的水不宜再翻煲,须重新注入清水加热。原因是若水中含有化学杂质成份,重覆翻滚会令水分蒸发而浓缩了。

尽管国际安全标准没有这方面的规限,测试亦发现部分样本的电源线过长,或过于容易泵出热水。

7个型号的电源线在140厘米以上,当过长部分悬挂在桌子边缘或松散放在枱上,容易被小孩意外拉扯而打翻。

部分热水瓶设置没有安全保险锁的电动出水掣或碰杯出水掣,虽然方便使用,但容易意外泵出热水,引致烫伤。

日本的数据显示,在1997年至2001年间,当地发生了80宗有关电热水瓶的意外,过半数涉及10岁以下小童被热水烫伤。

故此,电热水瓶必须放置在小孩子触摸不到的地方。出水保险锁掣应经常关上,亦不要与其他电器共用插座。

大部分样本的安全测试结果满意。一个样本的过热保护装置仍须改善,以确保水瓶于非正常操作时能即时切断电源。不过国际安全标准暂未对电热水瓶作出有关规定。

2个样本应增加绝缘距离,才达到国际标准。

电热水瓶相当耗电,一个载满水而维持在保温状态的样本,一年电费可介乎$260至$500元之间。

消委会关注紫外线杀菌器影响健康

消费者使用随身携带电池操作的短波紫外线(UVC)杀菌器时,必须加倍小心。

消费者委员会于较早前警告家居使用UVC灯作杀菌消毒的危险,并于最新一期《选择》提醒市民若使用不当随身紫外线杀菌器,对健康会构成危险。

紫外线会损害皮肤和眼睛,亦可能引致皮肤癌,故此应尽量避免过量照射。

消委会测试了两个样本,购自潮流精品店和网站,售价分别为$488和$188。样本用乾电池操作,体积与手提MD机相若。

两个样本都声称可将厨房砧板、菜刀、餐具等物品杀菌消毒。

测试是模拟在距离灯管箱表面5毫米(其中一个样本建议的操作距离)、150毫米和300毫米(意外触及情况)时,量度得的有效照射量(紫外线通过每平方米面积的功率,effective irradiance)。

根据量度所得的有效照射量来计算,衞生署分析显示只需在此等产品放射出的紫外线暴露数秒,即对眼睛和皮肤健康构成潜在危险。

卫生署表示,距离灯管箱表面愈近,有效照射量愈大,允许照射时限就愈短。

在操作距离5毫米的情况下,样本的允许照射时限由1.4至4.5秒,皮肤和眼睛若暴露在此等产品放射的紫外线极短时间,即有可能超愈世界衞生组织和国际非电离辐射保护委员会(ICNIRP)建议的每日安全上限。

距离灯管箱表面150毫米(约6吋)时,有效照射量约是距离300毫米(约1呎)时的4倍。距离300毫米的允许照射时限超过260秒。

消费者使用随身紫外线杀菌器时不可掉以轻心。由于此类杀菌器的辐照范围有限,容易造成不全面的杀菌效果,令用者有错误的安全感。

消委会提出警告,消费者使用随身紫外线杀菌器时务必提高警觉。不适当或误用,特别是儿童,皆可导致影响健康的严重后果。

制造商和代理商应在产品上以中英文明显列出警告:「此产品可发出对眼睛及皮肤有伤害的强紫外线,不可向皮肤照射或向光源凝视」。

消委会已将测试资料交予海关调查,研究产品有否违反《消费品安全条例》的一般安全规定。

不当处理急冻肉类,影响公众健康

消费者委员会的调查发现,急冻肉食店铺不当处理急冻食品的情况,非常普遍。

调查覆盖六个地区(北角、湾仔、沙田、荃湾、黄大仙及旺角)的40多间急冻肉食铺。

根据食环署的指示,所有急冻肉食必须储存在雪柜内,并且不可预先解冻和作其他处理,例如拔毛或去杂脏等,在售卖给顾客时,才可直接从雪柜取出。

不过调查所见的情况却与食环署所订售卖急冻肉食的条件限制,相差甚远。

不少冻肉店将急冻肉类,特别是鷄、猪肉和海鲜盛放在纸箱、胶篮内,再放在摺枱或临时货架上,于店前摆卖,不但没有适当的冷冻,甚至有部分肉食被阳光直接照射。

部分急冻肉类(35%)已开始解冻,11%有血水渗出。

在这样情况下出售的冻肉,肉质会较差,并可能会影响公众健康。

肉类附有细菌,在冷冻期间细菌只是潜伏但没有消失。当急冻肉类解冻后,细菌又再度活跃,在适合的环境便大量繁殖,甚至产生有毒物质,进食后可能引致食物中毒。

消委会实地观察时,发觉有消费者不介意购买没有放入雪柜,而且已半解冻的急冻肉。

消费者必须留意,4 至60 的温度最利于细菌繁殖,而室温环境会令细菌倍增,故此不要把食物在室温下解冻。零售商售卖急冻肉食予消费者时,应直接从雪柜取出急冻肉。

家居煮食时,最理想的解冻方法是放入雪柜最低层或以微波炉解冻;如用浸水方法,应将肉食以密封胶袋放入冷水中。解冻后的肉食要尽快烹煮,而解冻后的肉食不应再度冷冻。

消委会又发现2间急冻肉食店,怀疑将急冻鷄充当冰鲜鷄售卖。另外有两间店铺将冰鲜鷄摆放在店前售卖,没有储存在雪柜内。

消委会已将调查结果和店铺的资料交予食环署跟进。食环署回应表示已向有关店铺突击巡查,目前行动仍在进行中。

根据食环署资料,截至本年5月的过去17个月来,食环署共向1,500间出售急冻肉食店铺(500间超市、1,000间冻肉店)进行11,000次巡查,并发出170个警告,提醒店铺须符合法例和牌照条件。

食环署又表示,为加强监管持牌食物处所(包括新鲜粮食店)/公众街市摊挡卫生,会于今年8月开始实施精简程序,如有关持牌食物处所/公众街市摊挡违反牌照/租约条件,会加速取消牌照/终止租约。

食品中基因改造成分减少

豆浆、豆腐、豆腐花、婴儿豆奶粉和罐头汤验出含有基因改造成分。

消费者委员会继续检视市面上常见食品中,是否含有基因改造成分。

最新一轮的测试食品包括9款大豆食品、3款婴儿豆奶粉,4款罐头汤、7款罐头/急冻粟米粒和3款急冻薯条。

26款样本中,12款(46%)含有基因改造大豆成分。所有样本都不含基因改造玉米或薯仔。

只有大豆类食品和一些罐头汤检出含有基因改造成分。基因改造大豆成分最高的样本为一款豆浆,大豆基因中70%为改造成分。

除了上述样本外,其馀样本的基因改造成分都远低于3年前消委会所作的同类型测试。

豆腐、豆腐花和豆浆样本所含有的基因改造大豆成分,都少于0.1%;婴儿豆奶粉的基因改造大豆含量由0.1%至0.2%。

食品中基因改造成分含量减少,可能是由于世界各地消费者组织的压力,农业界及制造商的自发行动,和各地政府加紧对基因改造食品的监管。

两张八达通卡一齐摆放同被扣钱

拥有超过一张八达通卡的人士要留意。

消费者委员会提醒市民不要将多于一张八达通卡同时放在银包或手袋内,以免「过机」时被双重扣除储值。

有消费者向消委会投诉,当她乘搭小巴以八达通卡付款时,看到收费器上显示两次不同数目的剩馀额,后来证实在钱包内两张八达通卡都被扣了钱。

八达通公司表示,若将两张卡放在一起同时踫触收费器,会有两个可能情况出现-储值不能从卡上扣除,交易不能完成;亦有可能是两张卡上的储值同时被扣除。

这是由于收费器无法辨识实际情况是两张卡放在一起,还是两个卡主先后紧接地将各自的八达通卡踫触收费器。

故此消费者若有多于一张八达通卡,宜分开摆放,以免缴付车费或其他费用时,被重覆扣钱。

今日(6月14日)《选择》月刊记者招待会主持:消委会宣传及社区关系小组副主席程伯中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