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有关基金于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期间财务状况及受助个案进展的报告。
在本报告期间,基金的总收入及支出分别为港币63,094元及1,612,192元。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基金结余约港币1,237万元。
在本报告期间,基金接获4宗新申请个案,加上基金在本报告期前已接获的11宗申请个案,合共15宗申请个案。基金经详细考虑后,对一宗申请给予资助,否决5宗申请,而余下9宗申请个案仍在处理中。
于2015年6月,受基金所委托的律师为受助消费者,向相关美容院及公司,展开法律诉讼。经2015年9月开庭聆讯,区域法院在被告公司没有作出抗辩的情况下颁下判决,命令所有涉案的合约予以撤销,及被告公司须向受助消费者退还各项预缴费用。
受基金所委托的律师现正协助强制执行有关法庭判决。
受基金所委托的律师已向涉案牙医诊所,发出要求就未能提供或完成的牙科服务退还已收费用的信函,但是未有收到任何回覆。
因此,透过受基金所委托的律师协助,6名受助消费者于2015年9月在小额钱债审裁处,向牙医诊所提出申索。在本报告期后的短期内,6名受助消费者成功于2015年11月6日取得胜诉。
这个受助个案涉及美容服务的预缴式收费,及消费者在完成已支付的美容服务前离世的情况。受助消费者是已离世消费者的共同遗产管理人。考虑到这个案可作为案例的价值,基金决定协助有关遗产管理人,向拒绝以现金方式退还预缴收费的美容院作出申索。
于2015年9月,受基金所委托的律师向美容院,发出要求退还预缴收费的信函,双方其后进行和解洽谈。
基金申请个案统计见附录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