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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诉讼基金半年度报告(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

这是有关基金于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期间财务状况及受助个案进展的报告。

 

在本报告期间,基金的总收入及支出分别为港币63,094元及1,612,192元。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基金结余约港币1,237万元。

 

总览

在本报告期间,基金接获4宗新申请个案,加上基金在本报告期前已接获的11宗申请个案,合共15宗申请个案。基金经详细考虑后,对一宗申请给予资助,否决5宗申请,而余下9宗申请个案仍在处理中。

 

继续跟进的个案

  1. 美容服务 — 欺骗性失实陈述及不合情理行为的申索
     

    于2015年6月,受基金所委托的律师为受助消费者,向相关美容院及公司,展开法律诉讼。经2015年9月开庭聆讯,区域法院在被告公司没有作出抗辩的情况下颁下判决,命令所有涉案的合约予以撤销,及被告公司须向受助消费者退还各项预缴费用。

     

    受基金所委托的律师现正协助强制执行有关法庭判决。
     

 

  1. 住宅屋苑管理公司收取总部及专业行政人员费用

    在本报告期间,受基金所委托的律师正与管理公司的代表律师,就双方争议的管理费账目披露问题进行商讨。
     

 

  1. 家居装修服务 — 失实陈述及预缴款项

    于2015年6月,受基金所委托的律师向涉案的服务提供者,发出要求退还已收款项的信函。其后,双方进行和解洽谈。
     

 

  1. 牙医服务 — 未能提供或完成已预缴的疗程
     

    受基金所委托的律师已向涉案牙医诊所,发出要求就未能提供或完成的牙科服务退还已收费用的信函,但是未有收到任何回覆。

     

    因此,透过受基金所委托的律师协助,6名受助消费者于2015年9月在小额钱债审裁处,向牙医诊所提出申索。在本报告期后的短期内,6名受助消费者成功于2015年11月6日取得胜诉。
     

 

  1. 美容服务 — 人身伤害的申索

    于2015年5月,受基金所委托的律师已向涉案美容院发出讼前信函,但未有收到任何回覆。他们亦为受助消费者取得医生报告,现正搜集其他证据,及草拟所须文件,准备展开法律程序。

受资助的新个案

  1. 美容服务 — 预缴款项
     

    这个受助个案涉及美容服务的预缴式收费,及消费者在完成已支付的美容服务前离世的情况。受助消费者是已离世消费者的共同遗产管理人。考虑到这个案可作为案例的价值,基金决定协助有关遗产管理人,向拒绝以现金方式退还预缴收费的美容院作出申索。

     

    于2015年9月,受基金所委托的律师向美容院,发出要求退还预缴收费的信函,双方其后进行和解洽谈。

 

基金申请个案统计见附录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