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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訴訟基金半年度報告(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

這是有關基金於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期間財務狀況及受助個案進展的報告。

 

在本報告期間,基金的總收入及支出分別為港幣63,094元及1,612,192元。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基金結餘約港幣1,237萬元。

 

總覽

在本報告期間,基金接獲4宗新申請個案,加上基金在本報告期前已接獲的11宗申請個案,合共15宗申請個案。基金經詳細考慮後,對一宗申請給予資助,否決5宗申請,而餘下9宗申請個案仍在處理中。

 

繼續跟進的個案

  1. 美容服務 — 欺騙性失實陳述及不合情理行為的申索
     

    於2015年6月,受基金所委託的律師為受助消費者,向相關美容院及公司,展開法律訴訟。經2015年9月開庭聆訊,區域法院在被告公司沒有作出抗辯的情況下頒下判決,命令所有涉案的合約予以撤銷,及被告公司須向受助消費者退還各項預繳費用。

     

    受基金所委託的律師現正協助強制執行有關法庭判決。
     

 

  1. 住宅屋苑管理公司收取總部及專業行政人員費用

    在本報告期間,受基金所委託的律師正與管理公司的代表律師,就雙方爭議的管理費賬目披露問題進行商討。
     

 

  1. 家居裝修服務 — 失實陳述及預繳款項

    於2015年6月,受基金所委託的律師向涉案的服務提供者,發出要求退還已收款項的信函。其後,雙方進行和解洽談。
     

 

  1. 牙醫服務 — 未能提供或完成已預繳的療程
     

    受基金所委託的律師已向涉案牙醫診所,發出要求就未能提供或完成的牙科服務退還已收費用的信函,但是未有收到任何回覆。

     

    因此,透過受基金所委託的律師協助,6名受助消費者於2015年9月在小額錢債審裁處,向牙醫診所提出申索。在本報告期後的短期內,6名受助消費者成功於2015年11月6日取得勝訴。
     

 

  1. 美容服務 — 人身傷害的申索

    於2015年5月,受基金所委託的律師已向涉案美容院發出訟前信函,但未有收到任何回覆。他們亦為受助消費者取得醫生報告,現正搜集其他証據,及草擬所須文件,準備展開法律程序。

受資助的新個案

  1. 美容服務 — 預繳款項
     

    這個受助個案涉及美容服務的預繳式收費,及消費者在完成已支付的美容服務前離世的情況。受助消費者是已離世消費者的共同遺產管理人。考慮到這個案可作為案例的價值,基金決定協助有關遺產管理人,向拒絕以現金方式退還預繳收費的美容院作出申索。

     

    於2015年9月,受基金所委託的律師向美容院,發出要求退還預繳收費的信函,雙方其後進行和解洽談。

 

基金申請個案統計見附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