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玉山教授, BBS, JP
消费者委员会主席
苏锦梁局长、黄国胜主席、常宇秘书长、张智刚董事长、各位嘉宾、各位同事:
大家好!首先让我代表消费者委员会,欢迎各位出席第一届「两岸四地推动消保权益论坛」。
今天我们非常荣幸,能够邀请到香港特别行政区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先生,在百忙中抽空担任我们的主礼嘉宾。
我特别感谢从英国远道而来的国际消费者联会总裁 Amanda Long 女士,与我们分享她在全球消费者权益保障方面的倡议工作和成功经验。
今天,我们有来自两岸四地近百位的消保组织代表,参加这次会议。内地代表更分别来自全国28个省市地区。
对于各位主讲嘉宾和各地代表们为这个论坛所作出的贡献,我在此表达衷心的感谢。
今年适逢香港消费者委员会成立40周年,亦是两岸四地首次联合举办推动消保权益论坛。这次论坛由香港和澳门消委会带头主办,我们希望透过这个平台,加强香港、中国内地、台北和澳门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推动消费者权益保障。
随着两岸四地的关系愈来愈密切,人流和物流日益频繁,加上地域和文化相近,大家面对不少共同的议题。翻一翻两岸四地不同消费者组织的刊物,不难发现大家最关心的题目都围绕食品安全、环保、公平市场、网购、消费者保障法例和消费者责任等内容。
在过去一段日子,两岸在消保权益的倡议和推动上都取得新突破。
在香港,有三条保障消费者的法例在2012年通过:第一条是规管不良营商手法的新修订《商品说明条例》;第二条是关于禁止商家滥用市场权势的《竞争法》;第三条是《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都是消委会从八十年代开始已经倡议的。
在澳门,当地消费者委员会也有改革消费者保护法律制度的构思,期望把单行法律作出整合,建立一个更全面的消保法律体系。
在电子商贸和网络迅速发展的今天,消费者权益保障似乎离不开个人私隐这个大题目。在内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今年的三一五正式实施,法例把网购和消费者的私隐权都纳入保障之内。
在台北,《个人资料保护法》经修订后也扩大了对个人资料的保护范围。
虽然各地在政策和法例上所倡议的重点各有不同,但都异曲同工,我们深信透过互动交流和知识分享,有助两岸消保组织策划及实践未来路向,而最终的得益者一定是消费者本身。
当然我们的分享不限于法例保障方面,其他领域包括跨境消费所衍生的纠纷,同样值得关注。香港消委会每年收到内地游客的投诉平均有一千多宗,不少是因为文化差异或对本地消费环境不熟悉所导致;而香港的消费者也非常喜欢光顾内地的拍卖网,当中也涉及不少跨境交易。
这些牵涉投诉处理、消费者谘询、消费教育、消费者权益保障政策研究等各方面的问题都有待大家共同解决和进一步合作。
在今天的论坛,我们会分别就「消保法例的发展和未来动向」、「网购的启示」和「个人私隐保障」三个专题,邀请两岸四地的专家,跟各位分享他们的经验心得。
今天论坛结束之后,会移师澳门,继续就「如何部署新一代消费者教育」和「执法机构和商户-如何协作?」两个专题进行深入的探讨和分享。
这次论坛只是互相合作的一个开端,我们期望每两年举办的「两岸四地推动消保权益论坛」会成为经常性活动,以此作为大家合作的桥梁,互通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结果。我们计划第二届的「两岸四地推动消保权益论坛」将于2016年由中国消费者协会主办,接下来的2018年论坛则由财团法人消费者文教基金会主办。
消委会成立四十周年志庆酒会将于今日傍晚举行。为与各界共兴四十年来的不懈努力和建树及多项瞩目成就,消委会以「启导.结伴.开拓」为主题,标志未来的工作路向。
我们将秉承「启导」消费者提升其自主意识的职责,引领消费者在消费行为中贯彻履行社会责任。消委会也会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结伴」发挥协同效应,共同拥护及保障消费者权益。「开拓」新的思维、新的消费保护领域,从而面对瞬息万变的消费环境。
最后,我衷心祝愿这次论坛圆满成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