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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届消费权益新闻报道奖颁奖礼暨午餐会

黄玉山教授, BBS, JP
消费者委员会主席

张绿萍女士、各位嘉宾、各位新闻界的朋友:

首先,我要代表消费者委员会,欢迎各位出席第十四届「消费权益新闻报道奖」颁奖典礼。

今年适逢消委会四十周年,我们很高兴能够邀请到消委会首届总干事张绿萍女士为颁奖典礼作主礼嘉宾。张女士可以说是推动香港消费者权益的先驱,见证着《选择》月刊的创办,率先透过大众传媒,把消费权益的信息传播开去。在70年代,以杂志和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去推动费权益和教育是一件非常前卫和具创意的事情。

时至今日,消费者委员会依然继续走前人开拓的道路,与传媒紧密合作,为消费者发声发力,四十年不变。

惟一改变的是,传媒已由当年以印刷和大气电波技术传播,发展至今天的网上即时世界。现时有很多新闻报道的形式都属于多媒体,不单止有文字和图片,还有影片,引发不少市民和读者的关注和讨论。读者同意的,就给个like,不同意的,可以留言表达不满。这种互动模式大大提升公众的参与度,加强传媒的监察功能和角色,令消费者更快更全面得到资讯,传媒在推动消费权益的贡献可谓功不可没。

过去有不少学者认为新闻是现实社会的构建(News as Construction of Social Reality),我非常赞同这种看法。单看这次「消费权益新闻报道奖」的得奖报道内容,就知道现实社会中,有什么议题最影响消费者,最值得消费者关注。

今年我们接获的247份参赛作品中,我发现有不少作品都以新法例作为题材,例如新修订「商品说明条例」和「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都是传媒争相探讨的题目。当然还有2013年非常渴市的奶粉,有两个得奖作品分别把奶粉的价格作为标题:「天价奶粉」和「奶粉有价」。单看标题,大家不难想像奶粉已变成一罐难求、有钱都未必买到的抢手货。而一些以个别消费事件作报道的题目,如「酒店变住宅」、「团购频爆煲之谜」,则有助消费者解构一些最贴身消费的风险和漏洞。

文字报道着重持平客观,而图片带出千变万化的消费世界,其震撼性往往比文字来得更直接。透过新闻摄影工作者的镜头,我看见不少有趣的消费情境和影像,例如买楼人士在参观展销场内的建筑模型时,全神贯注的神态、购买黄金的兴奋和墟冚情景,还有,我们不用亲身去到现场,就可以近距离看见一个「价值36万的工作平台」大概有几大。

这些文字或图片的报道不单止补捉历史的一刻,更重要是帮助我们更了解消费者的文化和行为,它告诉我们消费保障方面的漏洞、以及有需要改善的地方。所以,新闻是推动消费权益的一股源源不绝的动力。

我希望藉此机会,感谢评审团,花了很多时间和精力,为我们选出29个这样精彩及重要的得奖作品,同时感谢各传媒朋友的踊跃参与,令我们透过参赛作品得知这么多的消费故事。

今年是消委会四十周年,以「启导∙结伴∙开拓」为主题,我们希望能继往开来,同传媒朋友透过「启导」消费者的权益意识;与消费者「结伴」,了解他们的处境和经历;用细腻的笔触和镜头,去「开拓」更多值得消费者关注的题目,一起赢得消费更多的「Li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