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玉山教授, BBS, JP
消費者委員會主席
張綠萍女士、各位嘉賓、各位新聞界的朋友:
首先,我要代表消費者委員會,歡迎各位出席第十四屆「消費權益新聞報道獎」頒獎典禮。
今年適逢消委會四十周年,我們很高興能夠邀請到消委會首屆總幹事張綠萍女士為頒獎典禮作主禮嘉賓。張女士可以說是推動香港消費者權益的先驅,見證著《選擇》月刊的創辦,率先透過大眾傳媒,把消費權益的信息傳播開去。在70年代,以雜誌和新聞發布會的形式去推動費權益和教育是一件非常前衛和具創意的事情。
時至今日,消費者委員會依然繼續走前人開拓的道路,與傳媒緊密合作,為消費者發聲發力,四十年不變。
惟一改變的是,傳媒已由當年以印刷和大氣電波技術傳播,發展至今天的網上即時世界。現時有很多新聞報道的形式都屬於多媒體,不單止有文字和圖片,還有影片,引發不少市民和讀者的關注和討論。讀者同意的,就給個like,不同意的,可以留言表達不滿。這種互動模式大大提升公眾的參與度,加強傳媒的監察功能和角色,令消費者更快更全面得到資訊,傳媒在推動消費權益的貢獻可謂功不可沒。
過去有不少學者認為新聞是現實社會的構建(News as Construction of Social Reality),我非常贊同這種看法。單看這次「消費權益新聞報道獎」的得獎報道內容,就知道現實社會中,有甚麼議題最影響消費者,最值得消費者關注。
今年我們接獲的247份參賽作品中,我發現有不少作品都以新法例作為題材,例如新修訂「商品說明條例」和「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都是傳媒爭相探討的題目。當然還有2013年非常渴市的奶粉,有兩個得獎作品分別把奶粉的價格作為標題:「天價奶粉」和「奶粉有價」。單看標題,大家不難想像奶粉已變成一罐難求、有錢都未必買到的搶手貨。而一些以個別消費事件作報道的題目,如「酒店變住宅」、「團購頻爆煲之謎」,則有助消費者解構一些最貼身消費的風險和漏洞。
文字報道著重持平客觀,而圖片帶出千變萬化的消費世界,其震撼性往往比文字來得更直接。透過新聞攝影工作者的鏡頭,我看見不少有趣的消費情境和影像,例如買樓人士在參觀展銷場內的建築模型時,全神貫注的神態、購買黃金的興奮和墟冚情景,還有,我們不用親身去到現場,就可以近距離看見一個「價值36萬的工作平台」大概有幾大。
這些文字或圖片的報道不單止補捉歷史的一刻,更重要是幫助我們更瞭解消費者的文化和行為,它告訴我們消費保障方面的漏洞、以及有需要改善的地方。所以,新聞是推動消費權益的一股源源不絕的動力。
我希望藉此機會,感謝評審團,花了很多時間和精力,為我們選出29個這樣精彩及重要的得獎作品,同時感謝各傳媒朋友的踴躍參與,令我們透過參賽作品得知這麼多的消費故事。
今年是消委會四十周年,以「啟導∙結伴∙開拓」為主題,我們希望能繼往開來,同傳媒朋友透過「啟導」消費者的權益意識;與消費者「結伴」,瞭解他們的處境和經歷;用細膩的筆觸和鏡頭,去「開拓」更多值得消費者關注的題目,一起贏得消費更多的「Li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