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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委员会成立四十周年庆祝活动 《消费新潮》启播礼

  • 演辞
  • 2014.11.10

黄玉山教授, BBS, JP
消费者委员会主席

一四年十一月十日

香港电台副广播处长(节目)戴健文先生、各位嘉宾、各位朋友,欢迎各位出席 《消费新潮》电视特辑的启播礼!

自 1974 年成立至今,消费者委员会已与香港市民携手走过 40 个年头。 40 年间,消费者对于消费的期望和要求,跟随着经济结构和社会大环境的变迁而不断改变。

七、八十年代,消费者的诉求都很基本,他们要的是货真价实,这段可能是「消保权益」的萌芽期。市场上有关消费品价格的资讯不足,在推动「消保权益」 时,我们从街市格价开始,让市民大众每天都能知道蔬菜、肉食等主要食品的市价。时至今日,在主要行业如超市或燃油,我们依然为消费者提供市场价格的资讯,令他们在消费时可以「货比三家」,做个「眼大心细 精明消费」的消费者。

另一方面,我们也鼓励消费者主动争取权益,「消费者谘询中心」于 1976 年 成立,开拓了全亚洲区的先河,及后更以「消费者有权知—问多啲、系醒啲」为主题,推展教育工作。

九十年代,消费市场发展蓬勃,再加上手机和互联网的普及,令消费市场产 生巨大的改变。一般消费品的价格和资讯都较以往流通,消保意识日高,争拗往往落在销售手法上。消委会的工作重点也随之而移向销售手法以及完善消保法例的研究、教育和倡议上。我们鼓励消费者遇不合理就要据理力争,当年的主题「消费权益在你手,据理力争要开口-消费者有权索偿」脍炙人口。

成立40周年,我们以「启导.结伴.开拓」为主题,标志发展的方向。走进新消费时代,面对新兴的消费模式和行为,我们将致力「启导」消费者,推动负责任的消费行为,并积极与持分者「结伴」同行,发挥协同效应,共同面对千变万化的消费问题,一起「开拓」新的消费保障领域。

伙拍香港电台拍摄「消费新潮」电视特辑,是踏出「启导」消费者,建立正 确消费态度的重要一步。凭着香港电台的专业,节目以非常贴近市民生活脉搏的 「衣」、「食」、「住」、「行」、「靓」五个议题为中心,探讨消费有关的法例、陷阱和谬误等。电视特辑把一些历久常新的消费问题和消费盲点,生动有趣地展现出来。我们更希望市民会认同「新」和「潮」的消费应以「理性消费」为本位,从「按需要,不浪费」出发,达成「可持续消费」这个大目标。

最后,我要感谢香港电台的同事及本会的员工为制作这五集电视特辑的努力。 我非常期待欣赏这个特辑。

多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