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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公司退还离境税问题多

  • 2015.10.15
航空公司退还离境税问题多

「飞机乘客离境税」(离境税)属「用者自付」的税项,一般每名年满12岁或以上的乘客,都须缴付港币$120的离境税。根据现行条例,若乘客最终没有离港,航空公司必须向乘客退还已缴付的离境税;由于政府已向航空公司支付了行政费用,所以当航空公司退还离境税时,不应收取乘客任何手续费用。

不过消费者委员会调查24间航空公司退还离境税的安排,发现不少问题。包括调查发现至少3间公司在退还离境税时;另外,24间航空公司中,有14间要求乘客必须主动申请退回离境税,否则不会自行安排退税。乘客可于网上申办退税,但有两间公司要求乘客以书面形式邮寄或传真至其办事处(包括海外办事处)申请退款。

消委会又关注,消费者在办理机票退款时,航空公司不会清楚列示各项细节,例如独立显示离境税款项和退款手续费等,令消费者无从得知退还离境税时,是否被征收了手续费。

最后,各公司申请退税期限的差异也非常大,由最短限于出发日计起10天内,至开票日起计7年不等。在处理退税的时间方面,航空公司需时最少7个工作天至3个月不等。

消委会认为个别航空公司向乘客收取退还离境税手续费的做法明显不恰当,并促请民航处、航空公司及旅行社等,尽快订定合理及清晰的退还离境税安排,提高机制透明度,以保障消费者权益。

资料来源:《选择》月刊468期 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