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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关呼吁市民马上停用一款怀疑含菌量超标外科口罩(附图)

  • 2023.01.13

香港海关今日(一月十三日)呼吁市民马上停用一款外科口罩,测试结果显示该款口罩的含菌量超出标准上限,涉嫌违反《消费品安全条例》(《条例》)。商户如有出售,亦应立即下架。

海关早前接获举报,指市面上有怀疑不安全的外科口罩出售。海关人员随即进行调查,在一个电讯集团两间位于观塘的零售店分别试购两款外科口罩作安全检测。根据相关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显示其中一款外科口罩样本的细菌菌落总数超出标准上限约三十三倍,涉嫌违反《条例》。

此外,海关亦发现该两款外科口罩的包装上只附有英文警告或警诫字句,没有相关中文警告或警诫字句,涉嫌违反《条例》的附属法例《消费品安全规例》(《规例》)。

海关知悉化验结果后,随即派员采取行动,搜查涉案电讯集团旗下多间零售店、相关供应商和生产商的处所,检获共三千六百六十片怀疑涉案口罩,包括两包共十片怀疑含菌量超标的口罩,以及七百三十包共三千六百五十片没有中文警告或警诫字句的口罩。两款口罩均为五片袋装,售价为十元。

行动中,涉案电讯集团的一名六十岁男总经理被捕,现正保释候查。

初步调查显示,两款外科口罩由涉案的生产商于香港生产。海关人员将就涉案口罩作进一步化验,以确定含菌种类。

除涉案电讯集团旗下的零售店、供应商及生产商外,海关亦巡查全港多个零售点,暂未再发现有该两款外科口罩出售。

因应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发展,海关于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起开展代号「守护者」的全港性大规模特别行动,全面巡查、试购及检视于全港各区出售的外科口罩,并把试购所得样本送往化验所作含菌量测试。「守护者」行动至今已经持续接近三年,其间出动超过七千七百人次的海关人员,于全港各区零售点巡查超过四万四千间次,以确保市面出售的防疫产品符合《条例》、《规例》及《商品说明条例》的规定。

海关提醒市民,购买及使用外科口罩时应留意以下事项:
 

  • 检查口罩是否有污渍,如果发现外科口罩有污渍或异味切勿使用;
  • 避免购买及使用散装外科口罩;
  • 留意正确使用外科口罩方法;
  • 须适时更换外科口罩;
  • 须把外科口罩存放于干爽地方;以及
  • 光顾有信誉的零售店铺。


根据《条例》,任何人士不得供应、制造或进口消费品,除非该等消费品符合该条例的一般安全规定,否则即属违法。根据《规例》,凡消费品或其包装标记有关于其安全存放、使用、耗用或处置的警告或警诫,则该等警告或警诫须以中文及英文表达,而有关表达须清楚可读和放置于消费品或包装部分或稳固地加于包装上的标签或任何附于包装内的文件的显眼处。违例者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万元及监禁一年,而其后各次定罪则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两年。 

根据《商品说明条例》,任何人在营商或业务过程中供应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或管有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作出售用途,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

市民如有怀疑不安全消费品的资料,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举报。

 

香港海关今日(一月十三日)呼吁市民马上停用一款外科口罩,测试结果显示该款口罩的含菌量超出标准上限,涉嫌违反《消费品安全条例》(《条例》)。此外,该款口罩的包装上只附有英文警告或警诫字句,没有相关中文警告或警诫字句,涉嫌违反《条例》的附属法例《消费品安全规例》。图示该款外科口罩。     香港海关今日(一月十三日)呼吁市民马上停用一款外科口罩,测试结果显示该款口罩的含菌量超出标准上限,涉嫌违反《消费品安全条例》(《条例》)。香港海关发现另一款外科口罩的包装上只附有英文警告或警诫字句,没有相关中文警告或警诫字句,涉嫌违反《条例》的附属法例《消费品安全规例》。图示该款没有中文警告或警诫字句的外科口罩。     香港海关发现两款外科口罩的包装上只附有英文警告或警诫字句,没有相关中文警告或警诫字句,涉嫌违反《消费品安全条例》的附属法例《消费品安全规例》,其中一款口罩的含菌量更超出标准上限。图示海关人员检获的怀疑涉案外科口罩。

 

转载自香港特区政府网页∶
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301/13/P202301130041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