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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署提醒市民切勿将医生处方药物转交或转售予他人

  • 2023.03.22

​卫生署今日(三月二十二日)提醒市民,切勿将医生处方药物转交或转售予他人,否则即属违法。病人在诊症后获得的处方药物,应按医生指示服用。

 

就传媒报道有病人可能曾从一名医生获取一种名为Panbesy的减肥药作转售用途,卫生署与警方今日采取联合行动,突击搜查有关诊所。调查仍在继续,暂时未有人被捕。

 

Panbesy含有「α-α-二甲基苯乙基胺」,是用于短期治疗中度至严重肥胖的药物。「α-α-二甲基苯乙基胺」的副作用包括失眠,颤抖、心跳过速、性功能障碍及心肌梗塞,亦曾有报道指服用「α-α-二甲基苯乙基胺」会引致突然死亡。

 

根据《危险药物条例》(第134章),「α-α-二甲基苯乙基胺」属危险药物。贩运危险药物(包括非法销售或进出口)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罚款五百万元及终身监禁。

 

卫生署发言人强调,「α-α-二甲基苯乙基胺」(或Panbesy)是危险药物,不应长期服用。病人从医生获取有关药物后,必须严格遵从医生指引服用,不应转售(包括无偿供应)有关药物予他人。

 

转载自香港特区政府网页∶
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303/22/P202303220057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