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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署提醒市民切勿將醫生處方藥物轉交或轉售予他人

  • 2023.03.22

​衞生署今日(三月二十二日)提醒市民,切勿將醫生處方藥物轉交或轉售予他人,否則即屬違法。病人在診症後獲得的處方藥物,應按醫生指示服用。

 

就傳媒報道有病人可能曾從一名醫生獲取一種名為Panbesy的減肥藥作轉售用途,衞生署與警方今日採取聯合行動,突擊搜查有關診所。調查仍在繼續,暫時未有人被捕。

 

Panbesy含有「α-α-二甲基苯乙基胺」,是用於短期治療中度至嚴重肥胖的藥物。「α-α-二甲基苯乙基胺」的副作用包括失眠,顫抖、心跳過速、性功能障礙及心肌梗塞,亦曾有報道指服用「α-α-二甲基苯乙基胺」會引致突然死亡。

 

根據《危險藥物條例》(第134章),「α-α-二甲基苯乙基胺」屬危險藥物。販運危險藥物(包括非法銷售或進出口)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五百萬元及終身監禁。

 

衞生署發言人強調,「α-α-二甲基苯乙基胺」(或Panbesy)是危險藥物,不應長期服用。病人從醫生獲取有關藥物後,必須嚴格遵從醫生指引服用,不應轉售(包括無償供應)有關藥物予他人。

 

轉載自香港特區政府網頁∶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303/22/P202303220057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