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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署指令回收两种减肥产品

  • 2004.10.16
「健美素」「维美健」

卫生署今日(十月十六日)呼吁市民不要购买或使用,两种分别名为「健美素」及「维美健」的减肥产品。

化验结果显示两种减肥产品含化学物质「N-亚硝基二乙基苯胺」。根据报道,该物质与日本、新加坡及英国发生的肝脏受损个案有关。

卫生署是於九月二十一日收到一名三十三岁女子出现肝脏问题的本地个案後,展开有关调查。

卫生署发言人表示已指令分销商立即从市面回收有关产品,并将之交给卫生署。

他说:「市民如已购买了该产品,应停止服用,将之销毁或把产品於办公时间交回卫生署位於九龙南昌街三百八十二号公共卫生检测中心三楼的药剂事务部办事处。」

「曾服用有关产品并出现不适的市民,应尽快向医生求诊。」

市民可致电分销商热线电话2317 5458,查询有关产品回收的事宜。

卫生署亦已设立电话热线2575 1221提供有关健康资讯,市民可於今晚七时前或於明日起早上九时至下午五时致电查询。

转载自香港特区政府网页:
http://sc.isd.gov.hk/gb/www.info.gov.hk/gia/general/200410/16/101616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