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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署指令回收减肥健康产品

  • 2003.09.18

卫生署今日(九月十九日)忠告市民不要购买及服食一种名为「排毒消脂素」的减肥健康产品。因为该产品含有西药「马吲哚」。

「排毒消脂素」尚未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注册。

卫生署发言人说:「含有西药的产品属药剂产品,在获批准在市面发售前,必须先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注册。」

「此外,含『马吲哚』的药剂产品必须在有医生处方的情况下方可发售。」

发言人说:「『排毒消脂素』所含的『马吲哚』是一种精神科药物,具刺激中枢神经系统的药性。『马吲哚』的副作用包括引致神经紧张、疲倦、心跳不规则、失眠、晕眩、头痛及腹部绞痛。」

「市民如已购买了该减肥健康产品应立即停止服用,将之销毁或交回卫生署位於九龙南昌街三百八十二号公共卫生检测中心三楼的办事处,他们将获卫生署发出收据。」

发言人说:「卫生署已指令『排毒消脂素』的入口商从市面回收有关产品,并将之交给卫生署。」

发言人提醒入口商和零售商,藏有及售卖未经注册的药物均属违法,违法者最高可被罚款十万元及监禁两年。

发言人说:「若要控制体重,市民应有良好的饮食习惯及进行适当运动。在服用药物以减低体重前,市民应先谘询其家庭医生。」

市民可於办公时间内致电卫生署热线二三一九 二九二○查询。

转载自香港特区政府网页:
http://sc.isd.gov.hk/gb/www.info.gov.hk/gia/general/200309/19/091914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