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衞生署指令回收減肥健康產品

  • 2003.09.18

衞生署今日(九月十九日)忠告市民不要購買及服食一種名為「排毒消脂素」的減肥健康產品。因為該產品含有西藥「馬吲哚」。

「排毒消脂素」尚未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註冊。

衞生署發言人說:「含有西藥的產品屬藥劑產品,在獲批准在市面發售前,必須先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註冊。」

「此外,含『馬吲哚』的藥劑產品必須在有醫生處方的情況下方可發售。」

發言人說:「『排毒消脂素』所含的『馬吲哚』是一種精神科藥物,具刺激中樞神經系統的藥性。『馬吲哚』的副作用包括引致神經緊張、疲倦、心跳不規則、失眠、暈眩、頭痛及腹部絞痛。」

「市民如已購買了該減肥健康產品應立即停止服用,將之銷毀或交回衞生署位於九龍南昌街三百八十二號公共衞生檢測中心三樓的辦事處,他們將獲衞生署發出收據。」

發言人說:「衞生署已指令『排毒消脂素』的入口商從市面回收有關產品,並將之交給衞生署。」

發言人提醒入口商和零售商,藏有及售賣未經註冊的藥物均屬違法,違法者最高可被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發言人說:「若要控制體重,市民應有良好的飲食習慣及進行適當運動。在服用藥物以減低體重前,市民應先諮詢其家庭醫生。」

市民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衞生署熱線二三一九 二九二○查詢。

轉載自香港特區政府網頁: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0309/19/091914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