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方法
本会早前参考第三方市场分析数据和相关报告,选取了11个较多本港消费者使用的影视串流平台作为是次调查对象,包括「Amazon Prime Video」(#1)、「Apple TV」(#2)、「Disney+」(#3)、「HBO Max」(#4)、「hmvod」(#5)、「iQIYI」(#6)、「myTV SUPER」(#7)、「Netflix」(#8)、「Viu」(#9)、「WeTV」(#10),以及「Youku」(#11)。此类平台又称为OTT(Over-the-Top,过顶服务)平台,当中「过顶」一词是指商户利用互联网直接向用户提供影视内容,毋须依赖传统的地面广播或有线电视等分发途径。
本会职员随后以一般消费者身分,于今年6月至8月期间透过实试方式,从上述平台的官方网站、流动应用程式、使用条款以及客服等途径,收集和整合相关服务资料。所得资料已获#5至#7、#9及#10确认;其余商户在截稿前则未有回应或核实资料,相关内容仅供一般参考。由于平台的条款与收费或会不时调整,最新的服务详情仍以平台公布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