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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劏房」租务管制 业主租户责任与权利

「劏房」租务管制 业主租户责任与权利

近日有关注团体调查发现,俗称「劏房条例」的《业主与租客(综合)条例》第IVA部《条例》自2022年1月22日生效至今逾一年半,「劏房」租户对该条例的认知度仍有不足。《条例》为「劏房」租客在租住权、租期、限制续租时的租金加幅及禁止业主向租客滥收水电等费用等多方面提供保障,租客有必要熟悉才能够有效维权,而业主亦有责任了解及遵从《条例》的规定,以免误堕法网。

政府及业界措施

自《条例》生效至今,差饷物业估价署(估价署)作为执法部门已就15宗违规个案成功提出检控,相关业主被处罚港币2,000元至18,600元。2021年5月至2023年9月期间,水务署亦已成功检控11宗涉及滥收「劏房」租客水费的个案。此外,为配合《条例》的实施及执行:


  • 房屋局发布载有《条例》要求的租赁协议范本供业主及租客参考及使用。
  • 2021年,《水务设施规例》通过修订,规定业主就供水方面只可向租户收回缴交给水务署的水费,水务署亦设立举报热线。有关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处罚款港币一万元。
  • 2022年1月,地产代理监管局发出执业通告,规定地产代理必须向客户披露代理在交易中是代表租客或业主,或同时代表租客和业主双方行事,以及向客户解释在《条例》下有关「劏房」的租住权保障和租金规管等,未能遵守或会受到纪律处分。已签署《地产代理良好处理劏房租赁约章》的地产代理可张贴《约章》标志及展示相关宣传物品,让业主及租客更容易辨识实践良好「劏房」租赁作业模式的代理。
  • 2023年6月27日,水务署向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就进一步修订《水务设施条例》及《水务设施规例》的建议征询意见,目的是授权水务监督更广泛搜证权力调查涉嫌「劏房」滥收水费个案,并提高相关罪行和罚则以加强阻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