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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诱后转销售行為
 
荧幕盖字:2012年商品说明(不良营商手法)(修订)条例
先诱后转销售行為
精灵眼:商品说明条例!认清先诱后转销售行為!
老闆:鲍鱼现在特价呀!
婆婆:真便宜,给我看看吧!
老闆:你真识货!等一等吧……
看她像个有钱太太,叫她转买贵鲍鱼!
其实那款鲍鱼很普通,
不如我介绍另一款极品鲍鱼给你!
婆婆:我还是想看特价鲍鱼,可不可以看一下呀?
 
老闆:不用看了!多给一千块,买这款鲍鱼礼盒啦!
婆婆:哎唷,这样呀……
精灵眼:精灵眼给你说!
商户如果用一件指明了价格的產品做诱饵,
之后又為了促销另一件產品而拒绝展示或示范原先產品,
或者拒绝接受原先產品的订单,
就可能构成条例内先诱后转销售的罪行。
消费者也要精明一点,
想了解更多,到这网址看看吧
荧幕盖字:消费倍保障 买得更放心
www.consumer.org.hk/unfair_trade_practices
荧幕盖字:投诉及諮询
消费者委员会:(852) 2929 2222
举报热线
香港海关:(852) 2545 6182
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有关广播及电讯服务):(852) 2961 6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