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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缴式消费特集 - 现金券买得多悭得多?

预缴式消费特集 - 现金券买得多悭得多?

「食一碗龟苓膏结果被游说买了一叠现金套票!」

「买50张饼券有88折?咪执输!」

市面上的预缴现金劵五花八门 – 例如饼劵、现金礼劵和电子储值卡等。商户往往标榜买得多、着数多?但有否留意这些现金券背后的条款,小心你付出了「真金白银」,最后变成一叠废纸!

文章内容

答案是「不等同!」现金劵是一种受合约条款约束的代用媒介,消费者与商户交易需要符合条款,才能够兑换有关产品或服务。因此,礼券及套票并不等于现金。

答案同样是「不等同!」曾有消费者投诉购买了大量面值$50的饼卡现金券,虽然享有折扣,但事后到饼店用饼卡购买西饼时,不能如现金付款般同时享受其他产品推广优惠,变相抵销购买饼卡时所享的折扣。消费者购买现金劵时,记紧留意商户为票券设下的条款和限制,如下图:
 

一些礼券常见的使用限制包括:每次使用礼券的数量限制、礼券是否只适用于某些指定日子或时间。消费者宜于了解所有使用

条款后才决定应否购买礼券,以免造成不便。

电子卡或电子券的使用细则一般会以电子媒体提供,例如商户的网页及电邮等。消费者未必能在购买电子卡或电子券时清楚了解相关条款,亦可能难以掌握余额状况,所以在购买前应该向售货员查询,或使用网上资料查阅详情。此外,一般电子卡只储存卡主有限的个人资料,部分甚至「认卡不认人」,一旦遗失,则难以追踪及获补发余额。

大部分现金礼券都列出「如有任何争议,商户保留最终决定权」等类似的条款,个别更列明商户有权更改现金礼券的使用条款而毋须另行通知。因此纵使消费者有多次使用某商户现金礼券的经验,每次购买新的现金礼券时亦应注意使用条款上是否已有更改,并衡量预缴式消费的优惠及风险。

消费者购买现金礼券时须留意使用期限。消委会过去接获投诉涉及商户与消费者在现金礼券有效期计算上出现分歧,例如是否计算礼券发出当日?若有效期为礼券发出日起计6个月,那应以月抑或以总日数计算?

根据经修订的《商品说明条例》,如商号故意隐藏或遗漏重要资料,或以不明确(含糊)方式提供重要资料,因而导致消费者作出交易决定,商户有机会涉及误导性遗漏。预缴式礼券及套票上的条款明显是会影响消费者作出交易决定的重要资料。商户须在消费者作出预缴前,须向消费者提供完整、清晰及正确的资料。如怀疑商号违反《商品说明条例》,可消联络本会或香港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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