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現金劵等同現金?
答案是「不等同!」現金劵是一種受合約條款約束的代用媒介,消費者與商戶交易需要符合條款,才能夠兌換有關產品或服務。因此,禮券及套票並不等於現金。
2.面值$50的現金券等同現金$50?
答案同樣是「不等同!」曾有消費者投訴購買了大量面值$50的餅卡現金券,雖然享有折扣,但事後到餅店用餅卡購買西餅時,不能如現金付款般同時享受其他產品推廣優惠,變相抵銷購買餅卡時所享的折扣。消費者購買現金劵時,記緊留意商戶為票券設下的條款和限制,如下圖:
3.留意禮券種種限制
一些禮券常見的使用限制包括:每次使用禮券的數量限制、禮券是否只適用於某些指定日子或時間。消費者宜於瞭解所有使用
條款後才決定應否購買禮券,以免造成不便。
4.電子儲值卡或電子代用券
電子卡或電子券的使用細則一般會以電子媒體提供,例如商戶的網頁及電郵等。消費者未必能在購買電子卡或電子券時清楚瞭解相關條款,亦可能難以掌握餘額狀況,所以在購買前應該向售貨員查詢,或使用網上資料查閱詳情。此外,一般電子卡只儲存卡主有限的個人資料,部分甚至「認卡不認人」,一旦遺失,則難以追蹤及獲補發餘額。
5.商戶保留最終決定權
大部分現金禮券都列出「如有任何爭議,商戶保留最終決定權」等類似的條款,個別更列明商戶有權更改現金禮券的使用條款而毋須另行通知。因此縱使消費者有多次使用某商戶現金禮券的經驗,每次購買新的現金禮券時亦應注意使用條款上是否已有更改,並衡量預繳式消費的優惠及風險。
6.留意現金劵使用期限
消費者購買現金禮券時須留意使用期限。消委會過去接獲投訴涉及商戶與消費者在現金禮券有效期計算上出現分歧,例如是否計算禮券發出當日?若有效期為禮券發出日起計6個月,那應以月抑或以總日數計算?
根據經修訂的《商品說明條例》,如商號故意隱藏或遺漏重要資料,或以不明確(含糊)方式提供重要資料,因而導致消費者作出交易決定,商戶有機會涉及誤導性遺漏。預繳式禮券及套票上的條款明顯是會影響消費者作出交易決定的重要資料。商戶須在消費者作出預繳前,須向消費者提供完整、清晰及正確的資料。如懷疑商號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可消聯絡本會或香港海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