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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忌用燜燒杯烹煮生肉

  • 2015.12.15

市面近年流行使用燜燒杯,聲稱能烹製菜餚,坊間亦有不少食譜教授用此產品快捷「煮食」的方法,以滿足繁忙一族的需要。

消費者委員會特別提醒消費者,燜燒杯沒有加熱功能,尤其不應以燜燒杯烹煮生肉。而置於杯內燜焗的食物應於6小時內食用,減低食物安全風險。

坊間有食譜教授把未熟透的肉類及海產,直接放入燜燒杯「烹調」。消費者應切記燜燒杯不能加熱食物,直接將生肉放入容器,有機會因進食未經妥善煮熟的肉類而染病。食材如貝殼類海產、菇類及雞蛋等,亦要先煮熟,才放入杯內繼續燜焗。

燜燒杯的設計是提供燜焗功能,其雙層式設計,使容器能以真空隔熱,將食物保持於攝氏60度或以上4至6小時,讓已經煮熟的食物更稔更入味。正確使用燜燒杯可以減省製作食物的工序及節省能源,特別適合單身人士和小家庭使用。

善用燜燒杯有2個要訣:食材應切成小件,先行煮沸或煮熟;燜燒杯應以沸水預熱約5分鐘,然後將已煮熟仍然燙熱的材料放入杯中燜焗,這樣可確保食物徹底焗熟。假如食材是意粉、粥或即食麵等易熟食物,即使未先行煮熟,只須使用已預熱的燜燒杯及剛煮沸的水,亦可令食材熟透。

此外,鹽分會令不銹鋼保溫容器生銹,降低耐用性。消費者應避免用燜燒杯燜焗含高鹽分的食材,使用後應盡快食用及徹底清潔。消費者亦不宜在燜燒杯放置過多遇水會膨脹的食材,例如海帶及紫菜等,因如食物體積脹大,會阻礙杯蓋的排氣裝置,令杯蓋難以開啟。

要確保燜燒杯的保溫效能,消費者可自行測試。先將小量白米以沸水預熱,放入已預熱的燜燒杯中,再加入沸水並扭緊杯蓋,4至6小時後,若米粒已「開花」,而水溫仍維持在攝氏60度或以上,則表示產品的功能理想。假如杯身在加入熱水後明顯燙手,該產品的隔熱功能可能出現問題。

燜燒杯在產品設計上跟一般的保溫瓶大致相同,最明顯的分別是燜燒杯的開口較保溫瓶大。另一個主要的分別是部分保溫杯內壁有一層不反光的防粘塗層,而為免消費者用匙子從燜燒杯內取出食物時刮花內壁,因此燜燒杯沒有塗層。

以下是消費者選購燜燒杯時應注意事項:

  • 按食物分量選用適當的容量,製作湯品可使用750毫升或以上的燜燒杯,一人便當及幼兒食品則分別可用500毫升及350毫升容器;
  • 燜燒杯的保溫效能須維持在攝氏60度或以上達最少4至6小時,以免食物變壞;
  • 具備排氣孔設計的燜燒杯杯蓋,可方便打開;
  • 每次使用完畢後應立即清洗,杯蓋應拆開並用溫水、洗碗清潔劑清洗,如有頑固污漬,可用保溫杯專用清潔粉浸泡。如出現紅色銹斑,可用熱水稀釋10%白醋浸泡30至6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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