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無人機愈趨普及,不同行業均有應用,而消費級小型無人機亦甚受歡迎,有人用來拍攝壯麗景色,亦可用作教育用途。市面有五花八門的機種供消費者選擇,但若操作不當或機件出現故障,無人機可傷及途人或財物,亦可能影響航空安全,因此不論用作消閒或商業用途,均受《民航條例》下的附屬法例《小型無人機令》規管。該法例按小型無人機的重量和操作風險水平訂立相應規管要求,涵蓋產品及操作者的註冊、考核及操作規定等。然而,消費者委員會職員到訪多間售賣小型無人機的實體店及瀏覽多個零售商網站後,發現全部實體店均沒有展示小型無人機的規例資訊,部分銷售點的店員,尤其是並非小型無人機專門店的商戶,未能清楚說明相關的法例要求,消費者往往需要自行查找相關資料。消委會建議業界加強對前線店員的培訓,並在店內及網上產品頁面清楚展示基本的法規資訊,以協助消費者在購買產品前知悉相關要求,從而作出更適當的購買決定。此外,消費者亦可瀏覽民航處的電子平台「SUA一站通」,以了解小型無人機的各種規管要求及最新的限制飛行區範圍等實用資訊,玩得更安心、更盡興。
全部實體店均沒展示規例資訊 玩具店職員相關知識有限
消委會職員早前以普通消費者身分,到訪17間售賣小型無人機的實體店及瀏覽14個零售商網站,包括小型無人機品牌的專門店、電子產品連鎖店、百貨公司及玩具連鎖店。全部實體店均未有展示《小型無人機令》的規例資訊,而各類店舖的職員對相關規定的了解程度參差,當中以小型無人機品牌專門店的店員較為熟悉相關規例,能清晰解釋小型無人機是否須註冊取決於機身重量,部分店員更簡介註冊步驟,並提醒有限制飛行區等規定及示範如何在民航處網站查閱相關資訊。大部分電子產品連鎖店的職員亦能指出註冊要求跟機身重量有關,部分職員亦提醒顧客注意相關飛行限制,惟個別店員只建議顧客自行到政府網站查閱規例。其中 1間百貨公司的店員亦表示不太清楚相關規例要求。實體玩具連鎖店方面,1間店舖的職員表示不太清楚規例細節;另1間的店員更誤以為該店售賣的小型無人機只是玩具,不受規例限制,反映對相關規例的知識有誤。
至於網上零售商方面,部分電子產品連鎖店的網站提及了使用小型無人機的基本注意事項,例如提醒注意限制飛行區和飛行高度等,但亦有不少其他連鎖店的網站只提醒消費者自行了解並遵守有關規例,其中1間連鎖店的網頁上更完全沒有提及相關規例資訊。
銷售點所提供的資訊,是消費者初步認識小型無人機規例的重要途徑,對提升他們的飛行安全意識亦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消委會建議業界加強對前線店員的培訓,以提升他們對本港相關規例的認識;實體店和網上產品頁面亦應清晰展示最基本的規例資訊或派發單張,以協助消費者知悉註冊及操作規定等要求,再作出適當的消費決定。
按重量及操作風險水平分類 或須註冊並設年齡限制
為配合低空經濟的發展,《小型無人機令》將不超過150公斤的小型無人機按重量分為4類,並按不同的操作風險水平設立相應規管要求。現時市面上的消費級小型無人機,重量普遍不超過7公斤,一般屬於「甲1 類」(不超過250克)或「甲2類」(250克以上但不超過7公斤)。消費者需留意,裝設或附連在小型無人機的所有物品,例如電池、攝影機及照明燈等的重量均須計算在內。以個別型號為例,其廠商聲稱若安裝標準電池,機身重量輕於249克,屬於「甲1類」;但若改用長續航電池,廠商聲稱機身重量便會超過249克,有機會因實際重量增加而被歸類為「甲2類」,相比使用標準電池時,須受較嚴格的規管。
小型無人機的操作方式亦因應其風險水平,被分為「標準操作」及「進階操作」。在「標準操作」下,「甲1類」小型無人機毋須註冊或貼上標籤;「甲2類」的負責人(例如機主)須年滿18歲,並須在「SUA一站通」註冊該小型無人機,及於主機身貼上民航處發出的註冊標籤,同時亦須配備飛行記錄和適飛空域辨識功能,將來亦必須要購買小型無人機第三者責任保險(身體受傷及/或死亡)[1],而「甲2類」的遙控駕駛員(操作者)須滿14歲,並須在「SUA一站通」註冊。
「標準操作」只限日間放飛 全程保持目視並遵守高度等規定
不論是「標準甲1 類操作」或「標準甲2 類操作」,均只可在日間放飛,除非事前獲得民航處的許可。消費者在計劃航拍行程時,可先從香港天文台網站或流動應用程式查閱當天的日出及日落時間,確保操作時間符合規定。
為免發生碰撞,操作者必須在整個飛行期間與小型無人機及周圍空域保持直接目視,並遵守相關的飛行速度及高度等操作規定。在「標準操作」下,「甲1類」與「甲2類」小型無人機的容許最高飛行高度及速度等規定均有所分別。「標準甲1類操作」不得於地面100呎以上飛行,時速不得高於每小時20公里;而「標準甲2類操作」則不得高於地面以上300呎,時速不可超過每小時20公里或50公里。所有「標準操作」的小型無人機,亦須要符合其他相關操作要求,包括與沒有參與該次飛行的人,以及不受遙控駕駛員控制的構築物、車輛或船隻之間保持最小橫向間距。
選擇適當飛行地點 避開限制飛行區
操作者應該於地勢平坦、視野清晰、遠離人群及構築物的地點放飛小型無人機,讓它能穩定地在直接目視下起飛、飛行、回航及降落。除非事前獲得民航處的許可,小型無人機不得在限制飛行區内飛行。操作者在每次飛行前應查閱「SUA一站通」的無人機飛行圖,以了解最新指定的限制飛行區。操作者亦應留意各政府部門有關放飛無人機的規定。根據《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規例》及《海岸公園及海岸保護區規例》,除非獲得漁農自然護理署的批准,任何人不得在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海岸公園及海岸保護區內操縱任何動力驅動的模型飛機,否則即屬違法,不過一般利用螺旋槳推動的無人機不在此限。然而,市民在上述範圍使用無人機時,仍需避免對其他郊遊人士及野生動物造成滋擾。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轄下的康樂場地,基於公眾安全考慮,一般禁止使用無人機,不過為平衡不同使用者的需要,該署於5個場地推行小型無人機活動試驗計劃供團體申請預訂使用[2]。
操作小型無人機,應留意以下要點:
- 放飛前仔細檢查組件有否鬆脫或損壞,確保運作正常及有充足電量回航;了解小型無人機的遙控距離上限,並確保小型無人機全程在遙控距離範圍內;
- 小型無人機的自動回航功能及避開障礙物功能有機會受不同因素影響而失效,因此放飛時必須時刻保持警覺,不應單純依靠上述功能;一旦發生意外,負責人及操作者應立即向民航處呈報;
- 不應改裝小型無人機的無線電通訊系統,否則有可能造成干擾而影響其他無線電通訊器材的正常運作,並有可能違反《電訊條例》的有關條款。任何人違反有關條款,一經定罪,可被判處罰款$50,000及監禁6個月;
- 避免飛近個別人士或私人處所、適時刪除無關的錄影片段,做個負責任的航拍機操控者,保障他人的個人資料私隱;
- 小型無人機的註冊證書有效期最長為5年,而遙控駕駛員的註冊證書有效期最長為3年。消費者應適時辦理續期,以免違反規管要求;
- 若要轉手或棄置小型無人機,應透過「SUA一站通」向民航處申請註銷該小型無人機的註冊,並撕除機上的註冊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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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航處處長將以憲報公告於指定的較後日期開始實施「標準甲2類操作」的強制保險規定,而有關日期現時尚未確定。儘管現時尚未強制要求購買保險,但民航處亦鼓勵參與「標準甲2類操作」的負責人和操作者購買保險,為承擔可能招致的第三方責任提供保障。
[2] 5個供團體申請租用舉辦小型無人機活動的場地包括:摩星嶺配水庫花園、樂富配水庫休憩花園、大頭嶺遊樂場(滾軸溜冰場)、獅子山公園(棒球場)及玉桂山配水庫休憩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