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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課程條款多勿輕信口頭承諾 留意持續進修基金要求以防不符申領資格

  • 2023.01.16

市場上的進修課程或補習班五花八門,以滿足學生們或想自我增值人士的需要,報讀某些進修課程更可獲持續進修基金的資助。然而,消費者委員會接獲不少涉及院校和提供補習服務機構的消費投訴,主要涉及銷售手法、課程質素,以及合約條款等不同範疇,消費者報讀時宜多加留意。

消委會提醒,消費者報讀不同課程前應多作比較,簽署文件前亦須細閱條款和細則,若有不清晰的地方應立即向職員查問,切勿輕信銷售人員的口頭承諾作決定。交易後,謹記保留所有單據和相關紀錄。較弱勢的消費者在報讀前更要小心被銷售人員誤導的風險,宜多作比較和查證才作選擇。消委會亦促請此類課程機構要以準確無誤和透明的態度提供資訊,並提升銷售人員的培訓和監察,保障消費者權益。

個案一:未達最低水平要求仍接受報讀分數保證課程

投訴人經院校職員推銷及接受英語水平測試後,以$12,000報讀IELTS 6分保證課程和模擬試,顧問指如未能成功考獲6分可免費重讀。投訴人完成首節課後發覺課程太艱深,遂與職員商討取消課程及退款,此時職員才告知他入學測試只考獲第7級;而投訴人及後亦發現免費重讀只限入學英語水平測試考獲第9或10級程度的學生,質疑職員一開始便向他推銷不適合的課程,更沒提及院校設有最低入學水平要求,有誤導之嫌,要求院校退款但遭拒絕,因而向消委會投訴。

A院校回覆消委會表示,入學水平測試成績僅作為報讀課程的參考,院校會因應學生的能力作相應安排,並表示模擬試的報名條款已列明不設退款,加上院校已向投訴人提供課堂、迎新班、開設網上學習帳戶、提供教材及預約30節課堂,難以退款。經消委會調停後,院校只酌情安排退款並扣除$1,000行政費,但投訴人不接受,並考慮循其他法律途徑再作追討。

個案二:上門補習服務變打電話問功課

B公司職員上門造訪目不識丁的投訴人,自稱是政府派來的人員,接獲社工轉介來做家訪,並手持聲稱是投訴人女兒的試卷。投訴人不虞有詐,向該職員表示需要一對一上門補習服務。職員表示可以安排導師於指定時間上門補習,一年收費$4,500。投訴人同意,職員即場發出收據,惟收據卻寫著「熱線電話問功課」。投訴人不識字,職員亦沒有向她讀出收據內容,便隨即安排翌日的首節補習課堂。翌日,於約定時間並沒有任何導師上門,投訴人致電B公司查詢,方被告知她所購買的服務只是透過電話或WhatsApp問功課,投訴人於是向消委會求助。

B公司表示銷售人員當時已清楚向投訴人講解其服務是透過電話或WhatsApp問功課,而非上門補習,收據上亦已清楚列明,公司將會繼續按收據的合約內容提供服務,不會安排退款。雙方各執一詞,未能達成解決共識,但鑑於投訴人表示她完全依賴職員對服務的口頭陳述,認為職員銷售時作出錯誤陳述,在徵得投訴人同意後,消委會已將個案轉介海關跟進。海關經調查後表示,未有足夠證據證明B公司觸犯《商品說明條例》,其後亦將調查結果告知投訴人。

個案三:院校沒按持續進修基金「按月等額」要求收取學費

投訴人於書展獲C院校職員推銷一個屬持續進修基金(基金)可獲發還款項的英語課程,於接受入學水平測試後便報讀該課程,一筆過繳付約$26,500學費。投訴人完成首節課程後認為內容太過簡單,又質疑入學測試只有15條選擇題,是否真的能準確反映其語文能力,投訴人因此提出退學及退款申請,但未獲院校同意。投訴人後來亦發現,當要向基金申領發還基準試考試費用時,需向基金提供繳付考試費的證明,但C院校所發出之收據並無列出各細項。基金亦要求院校需要以「按月等額」形式收取學費,即是如課程為期多於一個月,應將學費按修讀課程所需的月數分期,但C院校卻一筆過收取所有學費,做法或有違基金規定之餘,院校職員更曾經要求投訴人簽署一份聲明,其中一點指出課程原定只有一個月,現應投訴人要求延長課程,院校會維持一筆過收取學費。投訴人懷疑院校意圖以此聲明迴避基金要求,遂向消委會求助。

經消委會調停後,C院校提出扣除第一個月之學費及收取5%手續費後,退回餘額。投訴人不同意並堅持院校作全額退款。經消委會再次調停後,C院校願意只扣除5%手續費,另退款約$25,000,投訴人最終接受方案。

總結上述個案,雖然院校有安排測試評估消費者的語文水平,惟相關測試似乎過於簡單和形式單一,難以正確反映消費者的語文能力,建議的課程或會因此不適合消費者,有損消費者權益。另外,如入學成績會影響課程條款,院校應主動告知學生測試成績,按照結果來推薦合適的課程;如學員上課後發現課程程度不合適,校方應作相應的安排,例如讓學員轉讀其他較合適的課程。此外,院校以合約條款,扭曲基金要求培訓機構收取課程費用的安排,可能有違基金規定。

消費者報讀不同課程時可參考以下建議:

  • 消費者在確定進修範疇及目標後,宜比較多間院校課程資料,包括課程內容及收費、上課模式、時間及地點,以及付款、補堂及取消安排等;
  • 消費者可考慮參加院校的免費測試甚至試堂,但須留意試堂的條款及切忌急於繳付「留位費」。若院校設有成績保證計劃,須特別留意獲取相關保證的條件,並保留交易文件及合約條款細則,日後一旦發生糾紛時有所憑據;
  • 若課程機構以問卷調查方式獲取學生資訊,消費者應對個人資料的披露及用途倍加留意。如遇到銷售人員上門推銷課程,並聲稱持有子女在校成績,消費者應小心查證銷售人員的身份,並確認文件的來源及真偽,切勿輕信銷售人員之口頭承諾、簽署文件及付款。
  • 消費者為子女安排補習服務時,應先與子女溝通了解其需要,及了解補習社的口碑和師資,再作選擇;
  • 消費者報讀可獲持續進修基金發還款項的課程前,宜先到基金的網站核對「可獲發還款項課程」名單和要求細節。如課程須修讀多於一個月,但院校未有安排「按月等額」收費,消費者應立即向院校提出。消費者亦需留意向基金申請發還款項的出席率及成績要求。

 

訂閱全文: https://ccchoice.org/555compla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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