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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榜免息分期「先買後付」涉逾期還款收費和過度消費風險 促平台跟從香港法規指引並改善客戶服務

  • 2022.10.17

近年銀行或個別平台陸續推出「先買後付」新興金融產品,標榜「先享受、後付款」,聲稱可提供免息分期付款。這種消費模式看似吸引,然而「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消費者委員會檢視市面上「先買後付」平台的服務內容和條款細則,發現消費者一旦逾期還款,須承擔不同費用,或甚在未通知消費者的情況下暫停或終止其帳戶。此外,相關平台的客戶服務和支援有限,部分條款亦欠缺透明度、平台與商家之間的責任亦未必清晰、退款機制亦各有不同,消費者的權利和保障成疑。消委會提醒,「先買後付」其實是「先使未來錢」,消費者應清楚了解當中的條款和費用,切勿高估自己的負擔能力,導致過度消費。

另外,消委會關注市場上由非銀行提供的「先買後付」分期付款產品的規管問題,促請非銀行提供的「先買後付」的平台向公司註冊處申請放債人牌照。此外,這些平台亦可參考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最近對銀行發出的指引,盡快落實保障消費者的措施。

「先買後付」標榜免息卻可能有其他收費

近年「先買後付」出現在網上及小額交易。消費者在「先買後付」平台開戶,輸入個人資料,上載身份證明通過認證,再綁定香港發行的信用卡或扣帳卡,便可於指定合作的網店或實體店購物,在取貨後的指定時間內,以分期付款的方式繳付購物金額。普遍「先買後付」平台毋須提供入息證明或查詢信貸紀錄,吸引沒有固定收入的消費者,如自由工作者、學生、家庭主婦、失業人士申請服務。由於選用「先買後付」的門檻頗低,若長期使用便有可能造成一種依賴和不知不覺間過度消費,一旦無力償還帳單,或會因逾期付款而需承擔罰款,甚至影響信貸紀錄。

「先買後付」平台大多標榜讓消費者免息分期付款,付款期通常較短,大多為三個月。然而,消委會檢視當中的逾期付款條款,發現不同平台各有規定,或涉及各種名目的收費,如延期付款行政費、戶口解凍手續費等,收費由$50至$300不等,或以年利率計算。有平台的免息分期只限首3個月,及後每個月的手續費為交易金額的0.2%,有部分平台的條款顯示平台可在未知會消費者的情況下自行決定更改行政費用。消費者如未能及時付款,衍生的費用可能不低,平台甚至可交由第三方收款代理追討欠款,以及可隨時以任何理由拒絕、暫停或終止消費者的帳戶。

平台與客戶關係欠對等致消費權益成疑

「先買後付」平台的客戶和售後服務也有不少改善空間。消委會分別於2021年及2022年1月至8月,收到9宗及18宗涉及「先買後付」的投訴。投訴涉及商家未有清楚解釋和「先買後付」平台之間的關係,消費者或在不知道服務是由第三方提供的情況下使用「先買後付」平台消費;此外,消委會發現,不少在香港營運的「先買後付」平台的公司總部都設置於海外,有部分平台只提供電郵地址作查詢或投訴。有消費者在被凍結帳戶後或欲取消交易時,無法即時聯絡相關平台,或只獲聊天機械人回覆,未能得到適時的協助,亦難以取回退款。平台與商家權責亦不清,在有爭議時容易互相推搪責任,令消費者缺乏保障。

此外,「先買後付」的退貨和退款機制因平台而定,令消費者處於非常被動的位置,對消費者保障成疑。例如有平台表明,須待商家確認及完成退貨,才會退款;而在平台確認之前,消費者必須繼續完成付款。另外涉及退款、退貨的要求,或須經由平台審批。

「先買後付」平台亦可以利用人工智能或數據進行分析,按消費者的資料去分配等級,提供不同的購物金額上限,甚至凍結帳戶,惟當中的決定因素並不會透明公開地向平台用戶解釋,有機會對消費者不公平。

近年全球不少司法管轄區開始對「先買後付」的監管進行諮詢,例如英國建議相關平台需預先檢視消費者的還款能力才批出貸款、澳洲亦發布行為守則要求平台加強對現有客戶償付能力的監測。至於本港,金管局於今年9月就「先買後付」產品向銀行發出通告,要求銀行落實一系列措施以保障消費者,當中包括批出申請前必須評估申請人的信貸狀況,以及考慮申請人的還款能力,必須清楚及顯著地註明「先買後付」屬「信貸產品」,避免塑造「先買後付」不等如借錢的觀感,同時清楚披露相關費用及利息,並以實際年利率列出相關費用及利息供客戶參考等。

儘管目前銀行(包括虛擬銀行)提供的「先買後付」產品須遵從金管局訂立適用於個人信貸產品的規定,惟非銀行營辦的「先買後付」平台則不受有關約束。另外,「先買後付」的平台目前沒有劃一的營運模式,個別平台若其業務涉及向用戶提供貸款,須按《放債人條例》的要求取得放債人牌照。不過,目前幾個「先買後付」主流平台並未持有放債人牌照。消委會建議非銀行提供的「先買後付」的平台亦應向公司註冊處申請放債人牌照,保障消費者的權益。這些平台亦可參考金管局最近對銀行發出的指引,加強保障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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