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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8成半食物標籤樣本字體細小展示不清難閱讀 促業界改善助消費者掌握重要產品資訊

  • 2022.09.15

消費者選擇不同種類的預先包裝食品,有需要參考清楚標籤指示和準確的營養素值、食物成分、食用限期,以至致敏物等重要產品資訊。然而消費者委員會早前檢視了市面上55款預先包裝食品樣本的食物標籤,發現絕大部分樣本的標籤可閱程度上存在不同的問題。當中近9成樣本(48款)的最小英文及/或中文字體高度,小於食物安全中心的《製備可閱的食物標籤業界指引》(下稱《業界指引》)所建議的最小高度。更有樣本的字體高度太小,即使視力正常的人士,相信亦需借助放大鏡才能看得清楚;此外,部分樣本包裝上的產品標籤資料存在背景顏色與字體的對比度不足、印刷模糊、字體間距不足或反光等問題,令消費者難以閱讀。消委會敦促業界正視標籤的清𥇦度和可閱讀程度,從用家的角度出發,檢視食品標籤是否方便閱讀,以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消委會在今年5月至6月派員以消費者身份,隨機抽選了55款預先包裝食品樣本進行檢視,包括5款麵包/蛋糕/穀類早餐、4款牛油/芝士、3款豆品、4款冷藏/急凍食品、3款牛奶/植物奶、8款飲品/即沖飲品、5款餅乾、7款小食、5款即食麵、4款罐頭食品及7款食油/醬料,並根據《業界指引》和消費者角度,評估3項標籤資料,包括:營養標籤、配料表,以及致敏物資料的清晰度和可閱程度。

48款樣本的英文及/或中文字體高度小於業界指引  最差1款僅0.3毫米高

是次檢視的55款樣本中,只有7款樣本的最小字體高度符合《業界指引》的建議高度,餘下48款樣本的最小英文字母及/或中文字體的高度,都出現小於相關建議高度的情況。

其中17款以英文、中文標示及較細包裝的樣本中(即包裝總表面面積小於400平方厘米,下同),在量度的2項(如沒有致敏物資料)或3項標籤資料的字體中,只有2款樣本的字體大小完全符合指引的要求(英文字母應最小達0.8毫米、中文字最小達1.8毫米); 餘下的15款樣本的最小英文及/或中文,則小於指引建議的要求,當中以營養標籤量度出的字體高度小於相關建議高度的比例佔較多。配料表及致敏物資料中,以英文字體的情況較好,中文字體的高度則有12款樣本小於建議高度;值得注意的是,其中1款較細包裝的米線樣本,量度出最小英文和中文字體的高度分別只有0.3毫米和0.5毫米,均未及《業界指引》建議字體的最小高度的一半。

研究中有16款樣本以英文、中文標示及較大包裝(即包裝總表面面積相等或大於400平方厘米,下同)。在量度的標籤資料的字體中,只有3款樣本的字體大小完全符合指引的要求(建議高度與以上較細包裝相同)。餘下的13款樣本,以營養標籤的字體高度(英文及/或中文)小於相關建議最小高度的比例佔較多;而配料表及致敏物資料中,則以中文字體有較多樣本(10款)未達指引的建議高度;在該組別中,有1款即食麵樣本的3項標籤資料,其最小英文和中文字的高度,分別只有0.5毫米和1.0毫米,與指引的要求相差頗大。

另外,是次研究中全部15款以英文標示及較大包裝的樣本,其最小字體的高度均小於指引建議的高度(即1.2毫米)。在量度標籤資料的字體中,只有2款樣本在配料表的項目上,符合最小字體的指引高度。在該組別中,1款燕麥飲品樣本的標籤資料的最小英文字體高度只有0.5毫米,不足指引建議英文字體最小高度的一半,其標籤亦印刷欠佳、字體模糊。

絕大部分樣本被評字體太細  多款印刷質素欠佳、對比度不足

是次研究分兩部分,除量度55款樣本的食物標籤的字體大小外,亦邀請了15位年齡介乎20歲至61歲或以上,視力正常的男女,按年齡分為5個消費者小組(小組),以用家的角度,根據《業界指引》中的5項主要元素,包括字體大小、背景顏色與字體的對比度、印刷質素、字體間距,和表面是否反光,以評估55款樣本的標籤資料是否清楚易讀;小組的檢示結果顯示,除1款樣本外,其餘54款樣本都有成員認為其標籤的可閱程度有不同的改善空間。最多成員不滿意為標籤的字體大小。小組認為,9成樣本(50款)的標籤字體太小,當中3款被超過半數成員評為不滿意;而其中1款屬是次研究中量度出最細小英文和中文字體的樣本,被15位成員一致評為不滿意,難以閱讀。

在20款被評為印刷質素欠佳、字體模糊、化開或褪色的樣本中,較多為外加標籤的樣本(13款)。例如1款較大包裝的燕麥飲品樣本,其外加標籤資料的最小英文字母高度只有0.5毫米,小於建議的1.2毫米,除有8位成員認為其標籤的字體太小外,另有11位成員均表示其標籤的印刷質素欠佳及字體模糊。

研究中有19款樣本被小組評為對比度不足,較多為原有標籤的樣本(17款)。當中有2款樣本,分別被10位及11位成員評為不滿意,包括1款麵包樣本,在黃色的背景上印上白色的標籤文字,以及1款豆卷食品樣本,在黑色的背景上印上啡色的標籤文字,均令字體變得難以閱讀。

此外,16款樣本被評為字體間距不足或字體過於緊貼,影響閱讀;亦有小組成員評為不滿意的項目為標籤資料的反光問題。研究中有4款樣本的包裝表面或字體反光,包括1款罐裝汽水樣本,儘管其字體大小高度符合指引要求,然而字體的顏色與背景的對比度不足,加上罐身表面反光,均影響其標籤資料的可閱性;另外,研究中有個別樣本,其標籤資料圍繞著包裝四邊排列,均增加消費者閱讀標籤內容的困難,商戶須盡快改善。

較大包裝產品未有善用空間提升標籤的可閱性

全部55款樣本中,有22款(40%)屬較細包裝;另外,有33款(60%)樣本屬較大包裝,然而其標籤的可閱程度並沒有因此大幅改善。這些樣本當中不少為進口食品,當中有20款較大包裝的樣本在原有的標籤上外加適用於本地的標籤,但研究發現部分樣本並沒有善用包裝空間,提供更大、更清晰的標籤資料,貼於包裝上的外加標籤及字體仍舊是相對細小,以致標籤資料難以閱讀;例如1款包裝總表面面積較大的樣本(超過2,000平方厘米),其外加標籤的面積卻只有約22平方厘米,當中營養標籤的闊度更少於1個港幣1毫子硬幣,標籤上最小的英文字母只有0.8毫米(標示的為營養素),小於建議的1.2毫米。

是次研究,經過量度字體大小及小組評估,總評以5分最高,在55款樣本中,只有4款獲評4分或以上,有18款獲評3.5分或3分。但有33款樣本(6成)則獲評2.5分或以下,當中有7款的評分更只得1.5分或以下,遍及以英文標示,及以英文、中文標示的較細和較大包裝組別,其標籤資料的可閱性令人失望。

獲取正確的產品資料是消費者的基本權利,商戶有責任提供清楚的食物標籤資訊,讓消費者作知情選擇。消委會敦促食物業界從速檢視食物標籤的可閱性。在設計食物標籤時,應顧及標籤的可閱讀程度,及多為消費者著想,尤其是視力欠佳的長者,及特別關注健康資訊的人士,在可行的情況下,盡量提供較大字體及印刷清晰的食物標籤,有助消費者獲取相關的產品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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