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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能發電系統安裝服務良莠不齊 誤信違規建議隨時賣電不成反招麻煩

  • 2021.11.15

政府為了推動可再生能源發展,推出上網電價計劃,由2018年開始接受申請,讓市民於其處所安裝太陽能光伏或風力發電系統,能夠以一般電費最高約5倍的水平,向電力公司售賣所生產的可再生能源電力。市面上承辦太陽能發電系統的公司紛紛大力宣傳,但這些承辦商的服務質素參差,在消委會接獲有關安裝太陽能發電系統的投訴個案中,有消費者付款後被要求提升電力供電量或因未符合法例要求,以致未能展開工程,亦有個案涉及不滿售後保養服務。

消委會提醒消費者安裝太陽能發電系統上有一定的法例和要求,消費者必須確保符合所有法例,包括電力安全、樓宇安全、消防安全及地政規劃等不同法例要求,並且根據訂明程序通過相關電力公司的檢測,以及向機電工程署註冊為發電設施。消委會建議有意安裝太陽能發電系統的消費者,於付款前必須釐清相關法例、細節及責任,勿誤信承辦商一些不合規格的安裝方法,最終賺取電費不成,反而冒上違反相關法律的風險。

個案一:誤信承辦商安裝太陽能板建議保留僭建物有違法例要求

投訴人欲參與上網電價計劃,早前聯絡A公司上門勘察,並告知家中使用單相供電,以及天台有已申報的豁免管制僭建物。A公司視察後建議在現有僭建物旁邊加建相約高度的簷篷,然後於上面安裝太陽能板,聲稱此做法可將整個天台覆蓋及保留現有僭建物,工程總價格為$198,000。基於毋需清拆現有僭建物和聲稱有單相電成功申請的例子,投訴人於是支付$19,800訂金。

A公司其後聲稱電力公司已批准申請,但投訴人必須支付3萬元工程費改為三相供電。投訴人認為早已申報家中使用單相供電,如今卻需改裝為三相供電,做法不合理及超出預算,故不接納此做法,並同步向屋宇署及電力公司直接查詢,發現A公司的聲稱並非屬實。屋宇署回覆稱,根據於村屋安裝光伏系統之共同規定,天台不可有任何僭建物,已申報並被屋宇署確認的僭建物,亦必須清拆。電力公司則指投訴人住處所用的單相供電1kw容量不足,不批准其申請,必須先升級至三相供電提供6kw容量。A公司雖曾再三保證於僭建物旁邊加建簷篷安裝太陽能板的做法可行,但投訴人已對A公司失去信心,要求取消工程,並向消委會投訴。

然而,A公司職員一直聲稱負責人不在,即使消委會多次聯絡A公司亦未有具體回覆。消委會遂建議投訴人諮詢獨立法律意見,考慮會否透過民事途徑跟進。

個案二:系統配件屢現問題  售後有服

投訴人於2019年9月委託B公司在其村屋天台安裝太陽能光伏系統,工程費$168,000,分三期支付。B公司於取得電力公司批出申請後,委派外判公司上門安裝支架及太陽能板,順利安裝並通過相關檢測等手續,及後於2020年3月正式掛錶。然而,投訴人於兩個月後發現逆變器配件有問題,B公司雖曾派員上門更換配件,惟不久後又再出現問題。B公司負責人雖曾以訊息回覆答應處理,但多次催促亦無果,即使經協助安裝的外判師傅代為聯絡B公司負責人,亦同樣沒有回覆。投訴人最終向消委會求助,並指出合約訂明太陽能板免費保質15年,系統配件免費保質5年,及支架免費保質10年。投訴人重申逆變器配件短時間內兩度出現問題並非人為損壞,故必須確保B公司承諾履行保養,才會支付5萬元工程尾數。

消委會曾透過不同途徑亦無法聯絡B公司,投訴人最後自行委託外判師傅更換配件,系統回復正常運作。投訴人表示,由於B公司聲稱提供的保養名不符實,會保留尚餘尾數,以備用作日後自行負責的維修保養開支。

個案三:物管處不批准安裝申請  承辦商拒絕退回全數訂金

 

投訴人早前購入私人屋苑連天台單位自住,並有意參加上網電價計劃,遂以$265,000委託C公司提供安裝工程服務,費用包括安裝設備、代為申請上網電價計劃、處理向屋宇署呈報及代辦機電工程署發電註冊證等程序。投訴人簽約時先付首期訂金$26,500,並交由C公司向電力公司及物業管理公司申請。惟物業管理公司指太陽能光伏系統工程未符合法例規定,不批准安裝。由於無法展開工程,投訴人遂要求C公司退款,惟等候一個月仍未有回音,於是向消委會求助。

C公司回覆指,合約訂明若申請不獲電力公司批准,才會全數退回訂金,但這項目已獲電力公司批准,根據合約理應毋須退回訂金。C公司又重申,其公司的太陽能系統符合小型工程條例要求,只是物業管理公司認為不符合法例規定,故酌情扣減$11,500工作成本後退款,惟投訴人不接納此方案。經消委會再次調停,C公司最終同意扣減$5,000工作成本後,將餘款退回投訴人,雙方達成共識。

消委會認為,不論消費者是否申請參與上網電價計劃,於村屋或私人屋苑物業安裝太陽能光伏系統都必須符合各項法例要求及技術規定,消費者不可掉以輕心,切勿只憑承辦商單方面建議而草率決定,務必留意以下提示:

  • 消費者如有疑問宜親自向相關部門求證,待確定處所符合各項法例要求後,才委託承辦商協議規劃。如有疑問可先參考《太陽能光伏系統安裝指南》https://re.emsd.gov.hk/tc_chi/files/PVGuidanceNotes.pdf 和香港可再生能源網頁,細閱安裝太陽能光伏系統及申請上網電價之主要程序概要,及致電熱線電話查詢;
  • 私人樓宇業主應查看大廈公契有否訂明任何限制,並應先徵求業主立案法團或管理公司同意;
  • 村屋業主宜先諮詢專業人士意見,了解安裝設備會否影響其他住戶,以及是否需要取得其他業主同意;
  • 現時雖沒有針對安裝太陽能光伏系統之指定牌照,但消費者要留意此類工程涉及發電設施,必須僱用註冊電業承辦商進行相關電力工作。如要查證承辦商之專業資格,可參閱屋宇署及機電工程署就註冊承建商及註冊電業工程人員資料之登記名冊,機電工程署網頁亦載有可再生能源設備安裝承辦商名冊;
  • 留意家中電力設備是否符合要求,如需提升至「三相供電」,或需額外收費及額外工程時間,宜先等候電力公司初步回覆申請結果後,才再作決定;
  • 工程合約應清晰列明施工程序、物料規格、保養條款,以及收費流程。消費者簽約前亦要問清楚工程費是否包括由承辦商代辦所有申請程序,和呈交文件等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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