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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意暖手器潛藏危機-《選擇》月刊第411期

  • 2011.01.14

嚴寒天氣下,暖包或暖手器是消費者的禦寒恩物,但消費者使用這些產品,特別是液體燃料暖手爐時,應留意其潛藏的危機。

最近在本地市場推廣的液體燃料暖手爐,使用者須自行添加火機油,再在爐頭點火加熱,根據供應商的資料,火機油經氣化和氧化而產生熱力,但專家指這其實是液體燃料的燃燒過程。產品聲稱熱力最長可維持12小時。

專家又警告,使用不適當的燃料或注入過多火機油,一旦滲漏會有失火危險。消費者切勿因產品看不到明火而掉以輕心。這類產品產生熱能時,除了排出二氧化碳,亦有機會釋出一氧化碳和輕微燃料氣味。在密閉的地方,如一氧化碳的濃度過高,可能會令人中毒,甚至死亡。

暖手爐的高溫也值得關注。按消費者委員會的量度,金屬外殼機身於使用期間的溫度可超過70℃,而頂部的位置更可高達100℃,使用時必須套上外殼和專用套,避免機身直接接觸皮膚,否則可能會被灼傷。

根據現行法例,在規管這類產品的安全使用,存在漏洞,消費者使用前必須先了解產品的用法以及其潛在風險,消委會呼籲生產商在暖手爐的金屬外殼上附加警告字句。由於此類暖手爐操作較繁複,絕不適宜讓幼童及長者自行使用。

另一種近年新興的USB充電式暖蛋,可接駁電腦充電,不過,有投訴指產品供暖面積太小,且未能達到其聲稱的溫度。

即棄暖手包非常普遍,但消費者亦要小心使用。香港中毒諮詢中心的資料顯示,由2006年2009年期間,共有8宗長者誤服暖手包內容物的個案。

暖手包的成分包括鐵粉、活性碳、蛭石和食鹽,誤服這些化學物質,會灼傷口腔、食道或導致腸胃不適。部分即棄暖手包的外型和尺寸與某些飲品沖劑相似,如家中有幼童或長者,不應隨意擺放。

有消費者為求方便而選用電暖袋,消委會於2006年聯同機電工程署測試了28款電極式電暖袋,發現全部產品未能符合安全標準,消委會不建議消費者使用這類產品。

新一期《選擇》月刊同時提供使用其他暖包的安全提示:

  • 微波加熱式暖包 用前須以微波爐加熱,可重複使用;已加熱的暖包,如包裝破裂漏出液體可能會燙傷皮膚,將暖包加熱前應留意產品說明(如建議加熱時間和微波爐輸出功率,以及所用微波爐的輸出功率)。
  • 化學溶液暖包 這類暖包使用後須放入沸水中煮約10至20分鐘還原。煲煮前應用毛巾將暖包包裹,避免暖包直接接觸煲底。切記這種暖包不能放入微波爐還原。
  • 傳統暖水袋/暖水壺 注水前須檢查暖水袋有否滲漏,暖水壺瓶蓋能否扭緊;避免注入剛煮沸的熱水,使用暖水袋時避免過度擠壓令熱水滲漏。

消費者應避免皮膚同一位置長時間直接接觸暖包,縱使暖包的溫度(例如43℃)只是略高於體溫,長時間接觸的話,可能會灼傷皮膚。

消費者委員會保留所有關於《選擇》月刊及網上《選擇》 ( https://echoice.consumer.org.hk/ ) 的權利 ( 包括版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