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什麼時候開啟過電子郵箱?是否已經「滿瀉」?
消費者委員會於今年頭4個月收到六宗消費者投訴有關互聯網公司徵收電郵超額容量費。
近期的個案中,投訴人的月結單上列出$100額外收費,原因是他的電子郵箱超出了5MB的儲存量。
投訴人表示沒法控制郵件的傳入,包括垃圾電郵,故此向消委會求助,事件後來得到解決。
有關的公司亦同意作兩點改進。第一,當郵箱容量已達到儲存上限某一個百分比,例如百分之八十,會即時送出警告,提醒客戶存量已差不多到達上限。
第二,容許客戶自行設定一個儲存容量上限,倘若郵件超過預設限額,便不會接收超額郵件。如有需要,客戶亦可以選擇預設一個超過免費儲存容量的基數,超過免費限額的郵件須繳付費用。
消費者亦有責任留意電郵信箱中的垃圾郵件,該等未經收件人許可而發出的電郵可輕易填滿電郵信箱的免費/預設儲存上限,導致收件人被徵收超額電郵儲存費用。
為免被徵收不必要的費用,消費者應定期檢查電郵信箱,刪除其收件匣及垃圾箱內任何已過時或無用的電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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