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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濕機-《選擇》月刊第365期

  • 2007.03.15

抽濕機製造商應採用統一的標準測試環境,以便更能實際反映抽濕機的效能。

消費者委員會測試比較了10款抽濕機後提出以上建議。測試樣本聲稱的每日抽濕量由20升至24升。

測試發現所有製造商所用的測試環境,都對其產品的聲稱極為有利。

十個樣本中,8個聲稱的抽濕量都是在溫度30℃及相對濕度80%的環境下量度。其餘兩個則在32℃及相同濕度量度。

本會認為此量度方法未能反映抽濕機在關上窗的室內環境的操作情況。

原因是溫度和濕度越高,抽濕機的抽濕速度越快。但在實際使用情況,室內濕度會在抽濕機啟動後逐步下降,不會長時間保持在偏高的相對濕度。

消委會建議採用與真實環境較接近的美國國家標準(ANSI/AHAM)量度:溫度26.7℃及相對濕度60%。

機電工程署「能源效益標籤計劃」所採用的標準測試環境(26.7℃和相對濕度60%),都是參考美國國家標準。

不少抽濕機都是在日本及內地製造,而日本工業標準(JIS)及內地國家標準 (GB/T)採用的測試環境與美國的相似:27℃及相對濕度60%。其實類似的測試環境已被多個地區或國家標準採用,例如歐洲標準及台灣標準。

各樣本經過美國國家標準測試後,實際每日抽濕量介乎5.61升至13.24升。

當按照廠商的慣用環境測試,所得結果非常不同,量得每日抽濕量大幅上升,由13.83升至23.38升。但有一半樣本 (10個樣本中有5個) 在廠商測試環境下,量得的每日抽濕量較其聲稱低1%至15% (即每日抽濕量少0.3升至3.1升)。

現時本港沒有強制性的標準量度家用抽濕機的抽濕量。

製造商應考慮統一採用地區或國家標準測試環境,更準確反映抽濕機的實際效能,讓消費者能掌握更多資料以作比較。

測試亦發現樣本在能源效率方面相差甚遠。

舉例說,在26.7℃和相對濕度60%的環境下,各樣本每度電(kWh)可抽濕1升至1.88升,能源效率相差47%,電費開支會相差甚遠,關注能源消耗的消費者要留意。

測試亦評估樣本的安全性能:3個樣本在部分測試項目表現不理想,但在正常使用下應不會構成危險。

不過消費者仍須小心使用抽濕機,清洗前必須先關閉電源。

除了抽濕機外,巿面還有不同種類的吸濕劑,吸濕成分主要是氯化鈣、氧化鈣、硅膠粒、活性炭等,適合在密封的地方使用,例如儲物櫃、衣櫃和抽屜。

消費者使用有防霉或防蟲等多種功能吸濕產品時要額外小心,切勿與食物、飲品和玩具等存放在一起。

消費者委員會保留所有關於《選擇》月刊及網上《選擇》( https://echoice.consumer.org.hk/ )的權利(包括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