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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合適防曬產品要訣由標籤開始-《選擇》月刊第344期

  • 2005.06.15

市面有防曬產品的標籤和聲稱可能誤導消費者。

消費者委員會最近檢視市面出售的防曬產品標籤是否清晰(產品聲稱和使用須知),和安全警告是否足夠。

防曬產品的一個重要資料是陽光保護指數(SPF),亦即是產品的抗曬功能。

21個樣本的SPF值介乎4至130之間。理論上越高SPF值防曬功能便越高。

調查發現有生產商在包裝設計上,利用消費者對SPF值的認識和重視而取巧。

最少有兩款防曬產品以較大的字體標示與防曬係數無關的數字,標示在包裝上當眼的位置。

一個樣本包裝上印有搶眼的數字140,但原來是產品的型號,實際防曬功能是SPF50+,只以較小的字體與其他材料並列在包裝上。

另外一個樣本在包裝上印有明顯135的數字,代理商向消委會承認該數值並非SPF值。

消委會認為這手法容易誤導消費者,呼籲有關供應商停止採用,並希望其他供應商不要仿效。

一般而言,SPF15的防曬用品已能提供足夠的抗曬功效。防曬度太高的太陽油反而可能增加出現過敏反應的機會,對兒童和皮膚敏感人士未必適用。

使用防曬產品時應盡量選擇標註有「UVA and UVB protection」、「Broad Spectrum Protection」,或同時標註有SPF值及PA值(主要為日本生產商採用的抗UVA標示系統),會有較全面的保護。

調查亦發現其他標籤說明有待改善的地方,令產品標籤資料更透明和準確。

產品的化學成分十分重要,部分產品只標示含有「抗曬因子」、「紫外線反射粒子」等字眼,但沒有標明化學成分。

很多地區,例如美國、歐洲和澳洲,法例規定防曬產品製造商必須將產品成分,包括有效成分標示在包裝上。本港沒有類似規定。

部分平行進口產品(水貨)沒有中文或英文標籤,缺乏一些重要的警告字句、確保消費者安全使用的內容,是為不足。

消費者委員會保留所有關於《選擇》月刊及網上《選擇》( https://echoice.consumer.org.hk/ ) 的權利 (包括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