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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關愛企業計劃諾貝爾獎學人系列─領袖峰會及頒獎典禮演辭

  • 演辭
  • 2016.04.13

鈴木教授、吳局長、各位嘉賓午安:

首先非常多謝社會關愛企業計劃邀請我來演講,我的出現可能令大家開始思考消費者權益保護與「社會關愛企業」有何關係?

其實消費者與企業間的關係可算千思萬縷,我今天選了〈可持續消費與生產〉為題,題目本身已反映了「消費」與「生產」兩個獨立而又唇齒相依的系統,要達至可持續發展,「消費」一方,即消費者在衡量自身需要和作出選擇時,是責無旁貸的,同時,「生產」一方的商界,角色亦同樣舉足輕重,亦有其自身責任。如果企業能夠在著眼盈利之餘,亦顧及環保及可持續發展,對消費者以至整個社會都會有所得益,絕對是「關愛」社會的一大表現。

儘管在坐各位可能對可持續發展都略有概念,但不妨在此花少許時間重溫它的歷史和目標。

可持續發展的概念,早在1972年聯合國環境規劃署成立時已經有雛型,及至1987年的布倫特蘭報告,就可持續發展提出最廣為人知的定義。至於消費者在可持續發展的角色,是於聯合國2002年的可持續發展問題世界首腦會議中提出,當時各國政府達成協議,透過不同持份者的合作去推動可持續發展,當中包括消費者。而聯合國去年就可持續發展發表的17個目標,其中一個便是「可持續消費與生產」。

所謂「可持續消費與生產」,就是在促進人們生活質素的同時,盡量減少從消費及生產系統帶來對環境的負面影響。這個過程需要多方參與,作為消費者委員會,我們當然會從消費者的角度推動可持續消費與生產,但同樣關注企業在當中扮演的角色。

消費者選擇使用哪一種產品,例如是否屬「環境友善」的產品,當然對可持續發展有舉足輕重的影響,但消費者需要各方的配合,才可做到可持續消費的生活模式。當中包括商界在整個價值鏈包括產品設計、選材生產、運輸、零售以致售後服務和棄置處理等層面,能否提供更多符合可持續發展的產品供消費者選擇。

消委會在今年2月發表題為《促進可持續消費 - 共建美好將來》的報告,其中一部分是為商界「把脈」,看看企業在披露和匯報可持續發展上工作的狀態。調查隨機抽樣本港100間提供產品和服務的上市公司,檢視它們發表的環境、社會及管治的年度報告。

結果發現,雖然幾乎一半的報告有提及和環境與可持續消費相關資訊,但其內容的質量遠低於國際間公開資料的標準。值得注意的是,在41間有提及支持環保的公司裡,5間只作出簡述,而沒有提供具體的環保政策或措施,例如減低業務運作對環境及天然資源影響的政策。另外18間公司製造環保產品或提供相關服務的公司,有5間並沒有在年度報告或其他渠道提供任何跟環境可持續性有關的資料。

要做好可持續發展的工作,向公眾發放足夠的資訊是重要的第一步。因此,消委會建議商界改善相關資訊的質素,以及它們在可持續方面的表現,以爭取消費者的信賴和光顧。香港需要建立一個單一及利便的平台,列載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企業社會責任報告,以及可持續發展報告,方便持份者可從中搜尋最新資訊。

大家可能會問,如果未能做到可持續消費與生產,後果會是怎樣?會帶來什麼問題?我可以提供一些數據供各位參考:

現時全球人口有70多億,估計到2050年時,人口數目會增長至96億,但如果要維持現時的生活方式,就需要差不多3個地球的天然資源。

現時每年全球生產的食物當中,有約三分一,即相當於13億噸的食物,是於消費者或零售商的垃圾桶中腐爛的,或是在運輸過程及收獲不當而變質。

如果可以做好可持續消費與生產,所需的天然資源有望可減低,而不論企業或消費者亦不會成為「大嘥鬼」,減少浪費。屆時就可真正做到「可持續」這3個字。

談到這裡,好像都是希望商界付出更多,但其實只要願意「付出」,就必定可以有「收獲」。剛才提到消委會有關可持續消費的報告,其中一項重要發現就是,約75%消費者願意付出合理的額外費用,選購可持續消費產品,特別是那些能夠提供更安全和更具資源效益的產品。

結果反映,符合可持續發展的產品在市場上存在商機,如果企業能夠研發更多相關產品,就可賺取綠色消費的市場紅利。不過,成功需要建立在生產者和消費者的信任基礎上,令大眾對可持續消費產品聲稱擁有的優點具有信心。

可持續消費與生產並非一朝一夕可以達到的目標,但我相信,如果企業能夠踏出第一步,消費者將會願意跟商界攜手,為可持續發展共同努力!最後我要恭喜每一家獲獎的社會關愛企業,因為有您們對社會的熱誠和關愛,令我們的世界變得美好,亦令消費者從中得到裨益。多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