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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同鼻拗」「口講無憑」? 凡事要「講證據」!

「口同鼻拗」「口講無憑」?  凡事要「講證據」!

如商戶在推銷產品及服務時作出失實陳述,甚至使用高壓手段威迫消費者購買,消費者應有權尋求法律救濟。然而,在商戶否認有關行為、雙方各執一詞的情況下,法庭將如何作出事實判定? 

消費者的舉證責任

在普通法下,作出指控的一方負有舉證責任。消費者以不良營商手法提出索償,須提出充分證據支持,該等證據可包括文件、證人證供及專家證供。指控愈是嚴重(例如欺詐),所需證據愈要有信服力。同樣,商戶亦須提出證據支持其抗辯。民事訴訟的舉證準則為「衡量相對可能性」,法庭須根據雙方提交的所有證據判定何方更為可信,從而根據法律作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