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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肆「任食主菜」快送完?
電子付款也四捨五入?

食肆「任食主菜」快送完?
電子付款也四捨五入?

本港全面復常後,不少消費者已急不及待出外聚餐,而堂食優惠通常是挑選食肆的考慮因素之一。從消委會近期收到的投訴個案中,不乏消費者未有看清問清細節,而誤墮消費陷阱。另外,不少食肆都會以四捨五入結算,消費者可以拒絕嗎?本會早前已分享有關以QR Code點餐及茶芥之投訴個案及消費提示,今期會探討食肆之銷售手法及四捨五入的結算方式。

個案分享

姚先生向A酒家預訂了3位晚市大閘蟹及片皮鴨兩小時任食放題,享用預訂優惠後每位$528。姚先生於晚上7時30分入座並點餐,但當時店員未有主動通知片皮鴨已送罄。直至1個小時後,姚先生發現所點的食物已陸續送上,唯獨欠了片皮鴨,而向店員查詢,才被告知由於他入座時間太晚,片皮鴨早已送罄。結帳時,餐牌左下方列明會員可享九五折,於是作為會員的姚先生要求享用優惠,但店員僅表示餐牌寫錯,拒絕為他提供會員折扣。

 

姚先生認為A酒家標榜「大閘蟹放題 片皮鴨任食」,但其中一種主打食品卻已經送罄。更何況他在7時30分的入座時間於晚市時段中不算遲,使顧客既失望又難以接受。加上酒家沒有按餐牌所示提供會員折扣,又收取了每位$58.8的加一服務費,而非$52.8,遂即時向A酒家投訴,但侍應及經理均沒有積極處理。因此,姚先生轉向本會作出投訴,要求酒家退回部分款項。

本會跟進

A酒家回覆本會表示由於片皮鴨銷情熱烈,所以供不應求,但不認同片皮鴨是主打食品,亦指出點餐紙上已標明「部分食物售完即止」。至於收費方面,酒家指預訂優惠條款已列明加一服務費會按原價每位$588計算。就姚先生指餐牌列有會員九五折優惠一事,酒家表示相信是分店沒有及時更新餐牌所致,故否認多收款項,亦拒絕安排退款。由於個案未能達成解決共識,本會已建議姚先生可考慮循其他法律途徑追討。

B餐廳於店門外張貼午市燒肉放題買一送一優惠的海報,陳小姐被其中一款$344優惠套餐所吸引,於是偕同朋友到B餐廳聚餐,並點選該套餐。豈料結帳時,帳單顯示加一後需付$826,與陳小姐預期不超過$400的相差甚遠。

她向店員查詢後,得知海報上的價格是優惠後的人均價。惟陳小姐細心閱讀海報的優惠詳情,未有發現任何條款或內容指價格為人均價,因此認為宣傳內容有誤導之嫌,逐向本會作出投訴。

本會跟進

B餐廳回覆本會表示顧客入座前,店員會於接待處為顧客點餐,而接待處已展示各個套餐資料,包括該套餐之原價每位$688。餐廳亦有按優惠提供買一送一折扣,至於加一費則以2個套餐正價 ($1,376) 計算,因此收費正確無誤。但B餐廳同意宣傳海報內容未盡清晰,因此於接獲陳小姐的反映後已立即作出修改,於海報價格前標示「每位」。

李小姐到C餐廳用膳,當時餐牌已說明須收取加一服務費,所以結帳金額應為$204.6。可是,餐廳職員要求收取$205,並指向收銀處位置「帳單尾數如有毫子 以四捨五入方式結算」的告示。

 

李小姐不滿餐牌及餐廳當眼處均沒有標示帳單以四捨五入方式結算,而餐廳職員既沒有事先通知顧客有關安排,亦沒有提醒該告示的存在。最後C餐廳堅持收取$205,她無奈以八達通付款。李小姐不滿餐廳以四捨五入方式作結算,故向本會作出投訴。

本會跟進

C餐廳回覆本會表示餐飲業界普遍不會將四捨五入寫在餐牌上;此外,不論以任何方式付款,電腦系統現時設定均以四捨五入方式結算。然而,餐廳日後會更新設定,如顧客以電子方式付款,將不會再被以四捨五入結算。經本會與C餐廳調停後,C餐廳同意在店內當眼處列明帳單以四捨五入方式結算,亦樂意退回$0.4給李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