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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住GU標註確保氣體用具安全

認住GU標註確保氣體用具安全

家居氣體用具例如煮食爐、熱水爐、乾衣機等,安全性關乎全家人的生命財產,自然要小心為上。為提高住宅式氣體用具的安全及品質,由2003年1月1日起,所有在港供應及安裝的新住宅式氣體用具,必須獲得機電工程署氣體安全監督批准,並在獲准的用具上貼上批准標誌。任何人士不得供應或出售未經批准的用具。註冊氣體裝置技工不得安裝未有貼上批准標誌的住宅式氣體用具,重新安裝於該日期前已使用的現有用具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