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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二手交易平台买卖双方权责要留神 促研审查假货和退货措施增消费信心

  • 2023.06.15

网上二手交易平台的确是「断舍离」的好帮手,可让消费者把整理后的旧物出售或转赠予有需要人士,减少浪费,亦可让有需要人士以比较相宜的价格购得心头好,促进可持续消费。这类交易平台看似简单易用,然而,交易后发现货不对办,甚至被骗的情况时有发生,要退货或追究亦不易。消费者委员会检视了7个于本港营运的网上二手交易平台,发现平台、卖家和买家三方的权责不清,对消费者保障有限,大部分平台更注明只作为场所提供者,不会介入交易过程,或是为交易物品的质素和真伪等负上任何责任。因此,监管措施主要依赖禁售物品清单及检举功能等基本措施和靠买家提高警觉性及卖家自律。消委会促请平台提升企业责任,加强研究并提升交易保障措施,例如探讨审查假货和引入退货机制的可行性,为消费者提供一个更安全、公平、透明的交易环境。

消委会职员以一般消费者身分进行实试,于今年3月至5月检视了7个于本港营运的网上二手交易平台,并从商户的网页或应用程式取得其服务资料,以了解平台的使用和潜在的消费风险,搜集所得资料获当中5个平台确认和核实,余下2个平台则在截稿前未有回复。

个别平台或致消费者不必要地披露大量个人资料

   调查的平台对于注册帐户的做法各异,逾半平台(4个)未有限制同一用户所持有的帐户数量,当中个别平台只要求用户不可绕过买卖限制而注册额外帐户,或规定不能以多个帐户刊登同一物品。至于个人资料的使用方面,有1个平台表示不会把会员资料用作推广或促销,另有1个平台会视乎用户意愿而有相应做法,余下5个平台则有提及用户资料会被用作推销用途。调查又发现有1个平台划一要求所有卖家先把帐户绑定到第三方收款公司的另一帐户,上载地址证明与身份证副本,然后进行自拍认证,以处理该平台上的交易款项。然而,该平台早于2021年6月已停止支援此收款功能,故对于只使用香港站的基本功能的卖家而言,注册第三方收款公司的帐户并无实际用处之余,亦可能导致消费者不必要地披露大量个人资料,消委会促请有关平台马上采取措施改善。

收费方面,除非用户需要额外的服务,例如刊登时加设副标题或卖家用尽其额度后刊登其他物品,否则平台一般都不设手续费或刊登费。如果用户希望增加其货品的曝光率,有2个平台提供收费的广告服务,定价视乎推广方式、幅度、日数等因素而定。惟是次调查发现,有1个平台列载的收费资讯颇为混乱,而客服人员给予的资讯亦有偏差,用户或难以理解实际收费方式。商户清楚阐明最新的收费方式与服务详情是基本责任,其做法极待改善。

平台不为交易物品质素及真伪负任何责任

交易平台的物品种类包罗万有,由日常用品、服饰到房地产、汽车和古董应有尽有,有些更有服务性质项目,例如转让宽频服务。不过,并非所有物品都可以于平台上进行交易。全部平台都有列明禁售产品,例如法律禁止或管制的商品和服务,以及平台规定不可刊登的项目,例如有2个平台禁止所有酒精饮品的交易,有1个平台禁止买卖演唱会入场券等活动门票。

除禁售清单所列的物品之外,各平台基本上让用户自由上载物品进行交易,惟大部分平台只提供基本交易保障措施,例如帐号验证、用户评价、检举功能;近半平台(3个)会于交易或货品页面展示交易安全资讯;惟全部平台均未有实行假货审查机制和退货保障;只有2个有调解纠纷机制,可帮助用户排解纷争并就实际情况向有关用户作出必要的处分措施,包括禁言甚至永久停权。部分平台(3个)亦会利用第三方工具、IP地址,或扫描分析用户发送的讯息等方法以侦测诈骗行为,务求于较早阶段阻截骗案发生。

现时大多数的交易保障措施均为平台自愿进行,大部分平台更于使用条款注明只是提供一个场所予用户交易,不会于交易过程中介入,或是为交易物品的质素和真伪等负上任何责任,而现行法例亦未有就其责任有清晰界定。消委会建议社会探讨和研究规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平台亦应提升和检查其相关措施,例如将退货机制引入香港,以及探讨审查假货的可能,从而减少交易纠纷和保障消费者权益。

卖家放售物品应遵守有关法例

根据《商品说明条例》第7(1)(a) 条,任何人如在营商过程或业务运作中将虚假商品说明应用于任何货品;或供应或要约供应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即属犯罪。条例亦提到,任何人管有任何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作售卖或任何商业或制造用途,即属犯罪。然而,条例未必适用于消费者之间的交易,卖家会否被视为「商户」,须视乎多项因素而定。假如卖家于网上出售冒牌物品,即违反了《商品说明条例》的第9(2) 条,此条文亦规管消费者之间的交易。

如果卖家接收某物品时知悉其为贼赃,即会触犯《盗窃罪条例》第24条。如卖方知悉或相信某物品为贼赃,但仍然以经网上平台出售有关物品,或会触犯《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25条。另外,消委会留意到有用户或于平台放售物业,根据《地产代理条例》,无牌从事地产代理工作属刑事罪行,如未持有相关牌照,用户不应在平台上为他人放售物业,以免误堕法网。

买家于知情下购入赃物即属违法

由于平台的责任有限,货品的质素及真伪又依靠卖家的自律性,买家于平台交易就要时刻保持警觉。如果买家收受或购买某物品时,在得知或相信该货品为赃物的情况下仍继续完成交易,或属处理赃物,同样会触犯《盗窃罪条例》。消委会提醒,虽然现行法律对不同的消费活动有个别保障,但网上平台物品种类繁多,购物时又难以得悉卖家的真正身分以及货品真伪,消费者进行大额交易时应份外小心,例如看到心宜的古董,可向卖家要求提供有关凭证,或寻求专家意见,以保障自身消费权益。       

网上二手交易平台的原意甚好,既方便又能够把物品转售至有需要的人手上;然而,现时平台的消费交易保障未够全面,权责不清。一旦出现争议时,消费者未必可以适切地获得平台协助,往往难以追讨损失。消费者在使用这些平台时,可留意以下事项:

  • 进行交易前,先检视对方的用户档案。如发现该帐户的评价欠佳,或是属于「空白」的新建帐户,应衡量有关交易风险;
  • 部分骗徒会讹称或要求使用平台的安全交易功能,藉此骗取受害人的信用卡资料。消费者收到不明的网页连结时,切勿随意打开或填写任何资料,并应立即停止交易及与平台联络,以防资料被盗用。
  • 保护个人私隐,切勿随便透露个人、财务,或信用卡资料予第三方;
  • 保留交易和交谈纪录,万一出现交易纠纷亦可作为证据之用;
  • 不论交易方式为买卖、换物,甚至是馈赠,如对其他用户或物品来源感到可疑,应善用平台的举报功能,以助职员作出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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