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汽车「全保」收费相差可逾倍 小心比较「垫底费」和额外保障

  • 2017.07.17

香港去年发生超过2.5万宗交通意外,当中约三分之一涉及私家车,车主除可按法例规定购买「第三者伤亡保险」,亦可选购兼提供第三者财物损失及受保汽车损毁保障的「综合汽车保险」(全保),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无论车主及其他道路使用者,都得到保障;然而消费者委员会的调查发现,市面上汽车「全保」的保费相差可超过1倍,不同渠道购买的保费也不同和各保障计划更设不同类别及金额的「垫底费」,消费者必须小心比较。

消委会去信24间提供私家车综合汽车保险的保险公司查询,最终收到7间公司回复共10个计划。另有5间表明不参加及12间未有回复,部分未回复及不参与的保险公司在官方网站有提供较详尽产品资料,消委会收集了当中7间(共7个计划)一并比较。

汽车「全保」的保费高低取决于多项不同因素,例如汽车的牌子、型号、市值,驾驶者的年龄、驾驶经验等。消委会更发现,直接向保险公司购买、于网上销售平台或经保险中介人购买,所获得的保费报价都未必相同。

消委会模拟不同年龄、职业、驾驶年数及车款,分别到各保险公司的网上平台取得「全保」的即时报价。结果发现同一名驾驶者与同款汽车在不同保险公司所获的报价的差异颇大,最多可相差接近1.4倍。而其中一款汽车的「盗窃损毁」的「垫底费」,最低和最高分别为$1,000及$34,993相差达33倍。

除了保费外,消费者亦需留意保险计划中名目繁多的「垫底费」及各样条款,一般常见的「垫底费」项目包括盗窃损毁、停泊损毁、第三者财物损失等。

调查又发现,一般保险公司的网上平台,不会为25岁以下或驾驶年数少于2年的驾驶者作即时报价,他们需要直接联络保险公司销售人员处理。大部分保险公司都会为这类驾驶经验较浅的司机设额外的「垫底费」。

保额方面,法例规定第三者伤亡最低保障额为$1亿,至于第三者财物损毁保障,17个计划分别设$200万至$500万为上限。

不同计划亦会提供各式的额外保障,但消费者须留意条款及限制,例如大部分计划都会提供「新换旧」的赔偿,当受保汽车被盗或完全损毁,保险公司会以同款新车作赔偿,不过不同保险公司通常会附加严格限制,例如受保人必须是首名登记车主、意外须在汽车首次登记12个月内发生,而受保汽车的牌子及型号必须在港有售,即水货车便有机会不获此保障。其余保障还包括前挡风玻璃赔偿、24小时紧急维修及拖车等,但保额及限制各有不同,消费者应按自己的需要选择。

本港去年底曾发生「假车保」骗案,有骗徒假冒保险中介人,伪造汽车保险保单,骗取多达数百人的保费。消委会提醒车主应小心选择保险中介人,或可直接向保险公司投保,并透过保险代理登记委员会(IARB)、香港保险顾问联会(CIB)及香港专业保险经纪协会(PIBA)的会员登记册,核实对方身份。收到保单资料及文件后,亦应透过保险公司提供的网上账户查询系统或电话热线核实保单真伪,以及核对各种资料是否正确及齐全。

消委会提醒车主购买汽车「全保」时,不应只着眼保费及从单一渠道来选购保险产品,应通过不同渠道,例如经保险公司网上平台、直接联络保险公司销售热线,或经由保险中介人等,索取报价及相关保单条款,详细比较各保单的保障范围、不保事项、相关保费等细节,选择最符合自己需要的计划。

消费者委员会保留所有关于《选择》月刊及网上《选择》 的权利(包括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