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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款婴孩手推车设计未符标准 安全锁及车身结构有待改善

  • 2016.08.15

婴孩手推车可说是初生婴儿至幼童出外时的「代步工具」,为人父母在选购时除了要留意手推车是否能为子女提供舒适及安全的保护外,亦需留心使用和操控的方便程度。消费者委员会联同国际消费者研究及试验组织 (ICRT),测试21款售价由港币1,590 至18,898的婴孩手推车,除测试婴孩手推车样本的安全程度,也从用家角度分析使用时是否方便,当中包括14款组合婴孩车、5款婴孩手推车及2款双人手推车。

根据香港的《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婴孩手推车只要符合欧洲标准(BS EN 1888:2012)、美国材料及试验学会标准(ASTM F833-13b),或澳洲/新西兰联合标准(AS/NZS 2088:2013)便可在本港销售。是次测试的所有样本于安全表现方面均以欧洲标准进行。

在21款样本中,3款在性能或设计上未符欧洲标准的要求,虽然不涉及重大问题,但亦可能导致婴幼儿受伤,为人父母不容忽视。例如有1款样本的太阳档支架的交接间隙尺寸介乎5至12毫米,若幼童不慎把手指藏进间隙有可能被夹伤。同一样本的附加安全锁在车子张开后,未能自动重新上锁。若主安全锁意外松脱,而附加安全锁未有自动上锁,车子就有机会突然摺合,令婴孩受伤。另外,该样本经过72,000次不规则的路面测试后,放在倾斜12度的平面时翻倒,耐用程度有待改善。

另一个例子是有1款样本的安全带未能通过欧洲标准针对6个月以下婴儿使用的安全带测试和拉力测试,有机会因婴孩在车上的活动而把安全带扯开。此外,该款样本的推手位置有尖边和粗糙边缘,使用者于推车时有机会被割伤。

由于其中2款样本声称符合美国ASTM标准而非欧洲标准,须符合的要求有不同之处,因此消委会特别为该两款样本按ASTM标准进行额外测试,结果发现2款样本的车架交接位有介乎5.33至9.53毫米的间隙,未能符合ASTM要求。其中1款用于防止婴孩车突然摺合的安全锁经5次强度测试后失效,设计有待改善。消委会已将以上测试结果转交海关跟进。

产品的使用方便程度和能否平稳及舒适地在不同路况上推行,是衡量婴孩手推车品质的重要因素。评审项目包括使用时的方便程度、手推车的人体工学及储物篮设计。 是次测试发现其中一款样本推行时不太舒适且较难操控,而且在各路况行驶时,车身摇晃且须较费力推车,整体表现不太理想。另有2款手推车在不平坦路面行驶时,车身摇晃,1 款则需较费力推车。

本港公共交通工具的通道一般较为狭窄,需携带手推车乘车的父母须留意,以巴士为例,一般都要求把婴孩车先摺合才登车,加上并非所有路线的巴士都设有大型行李或婴孩车停泊间,因此摺合方便、体积细小、重量轻巧的手推车,可方便使用者乘搭公共交通工具。在摺合设计方面,21款样本中,有6款可单手摺车,适合需经常单独带婴孩外出的家长使用。3款手推车的摺合设计操作繁复,收摺步骤较多。 至于2款双人手推车分别重18及13.7公斤,车身较重及体积较大,较不方便用者携带乘搭公共交通工具。

若手推车的推手高度可作调校,便可避免因长时间使用推手太高或太低的手推车而使肩膀及腰不舒服。是次测试中,有3款样本的推手不可调校高度。

不少使用者爱把购物袋或重物挂在婴孩车的推手,容易使车身失去平衡,发生意外。因此置物空间足够的储物篮,有助使用者外出时便于摆放物品。是次测试中,有5款样本的储物篮容量较细且不够深,及6款不方便使用者提取物件。

3款婴孩手推车设计未符标准 安全锁及车身结构有待改善

选购及使用婴孩手推车的提示及安全建议:

  • 在购物网站或在社交网络平台购买婴孩手推车,有可能出现货品描述与实物不符的风险,或其结构不符相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 在网上购买二手手推车时,要小心检查及注意手推车结构的安全、部件是否齐全等;
  • 切勿在楼梯或自动扶手梯上使用婴孩手推车,应使用升降机;当手推车停留在倾斜的路面时,切记锁上车辆锁,并紧握推手;
  • 避免将购物袋或其他重物挂在手推车上,以免手推车失重心而向后翻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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