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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者买旅游保险限制多 大部分设年龄上限

  • 2016.03.15

香港人口老化已是众所周知的事实,随着社会富裕及医疗科技的进步,长者退休生活亦可多采多姿,特别是长者旅游的市场更不断发展,但相关旅游保险经检视后发现有需要加以改善,以切合实际需要。

消费者委员会的市场调查发现,不少旅游保险计划均设年龄上限,即使部分计划不设年龄上限,但长者在部分项目的赔偿额亦会被扣减,最少的仅为正常保额的12.5%。

本会认为,如果保险公司希望拓展长者旅游保险的市场,就应配合长者外游时的需要来设计计划,医疗和紧急运送等长者较关注的项目应包括在内,赔偿金额亦应与其他成年受保人士看齐,提供贴心的保障。另外,令年长的消费者能理性选购合适的旅游保险,业界向长者销售时,应主动详细解释保障内容及限制,有助减少日后有需要索偿时的争拗。

消委会检视13间保险公司的旅游保险计划,包括39个单次计划及32个全年计划。结果发现,在单次计划中有27个即近7成设有年龄上限,由70至90岁不等,大部分以75岁为上限,至于全年计划则全部设年龄上限,由65至90岁不等,大部分以70岁为上限。

如保险计划设受保年龄上限,超越年龄上限的人士一般都不获受保,只有2间保险公司表示可考虑接受申请,但保费金额则要按个别投保人的情况等而定,并可能设特定条款或限制。另外亦有一间公司表示,是否接受年龄超出上限的人投保,需按个其个人情况作决定。

部分保险计划列明,如年龄超过某一岁数,最高赔偿额亦会较低。有30个单次计划及20个全年计划都列明,如年龄在65岁至75岁以上,「人身意外/个人意外」的最高赔偿额会只有正常金额的12.5%至83%不等。

差异最大的一个旅游保险计划,受保年龄上限为75岁,但70岁或以下的受保人,可享$200万的「人身意外/个人意外」保额,70岁以上只有$25万。

此外,大部分保险计划都列明,如在乘搭公共交通工具时发生意外引致死亡或永久完全伤残,会提供额外保障,以「人身意外/个人意外」的保额1.5倍或2倍作为赔偿,不过当中逾4成计划订明,如受保人是70岁以上至76岁或以上,便不可享有额外保障。

在医疗费用方面,有23个单次旅游保险计划及18个全年计划列明,某一岁数以上受保人的保额会较低,仅为其他人士的25%至83%不等。例如其中一个保险计划,受保年龄上限是75岁,但医疗费用的最高赔偿额,70岁或以下的有$100万,但70岁以上的只有$25万。

另外,有12个计划亦列明65岁或70岁以上的受保人,如参与滑雪、水上电单车、快艇、热气球或骑马等危险活动,将不获保障。

至于紧急医疗运送,有3个同时适用于单次及全年的计划,列明71岁或以上人士的最高赔偿额会较低,其余保险计划的保额都没有因应投保人的年龄而有差异。

是次调查发现,不同的旅游保险计划对受保长者的保障差异颇大,长者如需外游,在选择旅游保险计划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 长者对医疗费用保障会有较大的需求,选择旅游保险时,应着重「医疗费用」、「紧急医疗运送」、「住院按金」及「回港后的复诊治疗费用」等的最高赔偿额。如前往医疗费用高昂的地区,例如欧洲、美加等地,应选保额较高的计划;
  • 旅游保险只保障在旅程期间受伤或患上疾病所引致的医疗费用,如长者本身患有的疾病,在旅程期间复发,可能不受保障;
  • 在落实机票、酒店或旅行团后,应尽早购买旅游保险,一旦因患病无法成行,亦可获「旅程取消」保障;
  • 留意计划内的全球紧急支援服务是否全面,例如「紧急医疗运送」等保障是否设有上限、有关费用是否属独立保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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