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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消费者委员会与新加坡消费者协会签订合作协议书 为两地消费者建立完善投诉机制

  • 2019.09.06

香港消费者委员会与新加坡消费者协会今天(九月六日)在香港签订跨境消费争议合作协议书,建立两地讯息及投诉个案互通机制,藉以加强跨区处理消费纠纷的合作。这是香港消委会继2017年与韩国消费者院及2018年与日本国民生活中心签署合作协议书后,首次与东南亚地区的消保组织签订同类协议。

根据合作协议约定,相关机制除涵盖两地旅客互访时遇到的消费纠纷外,同时亦适用于网上购物引起的争议。若香港或新加坡居民与对方所在地商户发生纠纷,可向当地的消保机构投诉,再将个案转介至另一方机构协助处理。

近年来,新加坡和香港两地居民的跨境旅遊和消费需求不断增长。根据新加坡旅遊局发表的数据,2018年共有473,124位旅客造访新加坡,较2017年增加1.58%。至于香港,亦是新加坡旅客的热门旅遊地,旅遊发展局数据显示,去年有610,508人次到访,较前年上升2.7%。

根据香港消委会的数字,2016至2018年共接获73宗新加坡旅客的投诉,当中有一半个案涉及销售手法(26%)及服务质素(21%)。新加坡消费者协会于过去3年则收到27宗来自香港旅客的投诉。

碍于紧密的行程安排,部份旅客未必能即时向当地消保机构作出投诉,回到居住地后又可能因跨境问题难以跟进,最终只能放弃追究。是次协议正好解决上述问题,不但有助排解消费纠纷,长远而言,亦对促进两地的旅遊及零售业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