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委员会发现市面上多款染发剂的标签,都缺乏一些重要资料。
在30个染发剂标本中,约18个未能达到《药剂业及毒药条例》有关标签的规定。
消委会特别关注的是样本是否含普遍用于永久性染发剂的成分对苯二胺(para-phenylenediamine,简称PPD),部分没有注明其含量(一般以重量百分比列出)。
标签亦没有法例规定的中英文警告字句:"Caution. This preparation may cause serious inflammation of the skin in certain persons and should be used only in accordance with expert advice."「注意:此药可使某些人士皮肤严重发炎,须照专家指示使用。」
虽然有些样本有类似的警告字句,但法例要求必须用如上指定的中英文字句。
按本港法例,含有苯二胺、甲苯二胺或其他烷化苯二胺的染发剂,都须遵守以上规定。
消委会已将有关资料交予卫生署作进一步评估和跟进。
欧洲消费品科学委员会(SCCP)研究了46种染发剂成分,其中27种归类为皮肤致敏物质,10种的致敏性为「极端」,13种属「强烈」,4种为「中等」;SCCP将对苯二胺(PPD)归类为对皮肤致敏性为「极端」。
英国医学期刊于2007年报告指出,由于越来越多青年人染发,染发过敏个案日渐增多。其他研究亦显示因接触PPD而出现的过敏反应的个案亦上升。
染发剂,特别是永久性染发剂都含各种化学物质,部分属皮肤致敏物质,可能会导致过敏反应,例如头皮发红、红肿和痕癢等。
故此应减少让染发剂直接接触皮肤。皮肤有问题的人士、3个月以下孕妇与及哺乳中妇女都应避免使用永久性染发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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