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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包装用乾冰造成严重冻伤-《选择》月刊第381期

  • 2008.07.15

切勿低估乾冰可能对皮肤造成的伤害。

盛夏已至,消费者购买附有乾冰的食品时必须小心。

消费者委员会引述的意外中一名11岁女童,购买雪糕蛋糕,包装盒内附有乾冰。

在20分钟车程中,女童把蛋糕盒放在大腿上,当时女童穿着牛仔裤,并没有感到任何痛楚。

约半小时后,女童开始感到不适,并发现大腿出现红印。女童回家后,发现伤患的范围继续扩大并且出现水泡。父母便将女童送往医院。

女童为严重冻伤,伤患面积约为身体表面面积的2%,留院6天才能出院,并须定期覆诊。

女童经数星期时间才完全康复,两年后患处仍有色斑。

消委会测试了3盒雪糕蛋糕和1袋共8杯雪糕的样本。所有包装都附有可用两小时或以上的乾冰。

温度在购买后1小时后量度,发现包装内放乾冰位置的温度由-82.1℃至-72.4℃,而雪糕蛋糕包装盒底的温度由-39.3℃至-59.1℃。

8杯雪糕样本的乾冰原本放置在雪糕上,当时包装袋底的温度为-10.3℃;但若乾冰被推至包装袋底(运送时极可能出现的情况),底部温度会降至-48.3℃。

有3个样本的包装上附有警告字句或图像,但只有两间店铺的售货员在交易时有口头提醒顾客小心处理乾冰。

消费者须小心处理乾冰,必须佩戴厚手套或使用工具才可接触。若出现冻伤,如情况许可,应把冻伤部位浸于暖水中,不要搓揉患处或使用自家的疗法或药膏,如有需要应立即求医。

店铺必须确保附有乾冰的冰冻食物,既能保持低温的同时,包装亦适合消费者携带。包装上应有清晰的警告字句,售货员亦应再度清楚提醒顾客有关乾冰的潜在危险。

消费者委员会保留所有关于《选择》月刊及网上《选择》( https://echoice.consumer.org.hk/ ) 的权利 (包括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