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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蜥肉蛇肉冒充鳄鱼肉情况普遍-《选择》月刊第373期

  • 2007.11.14

不是山珍海味,但不少人爱以它作汤水材料,相信有助改善哮喘等呼吸系统问题。

消费者委员会检视市面零售店出售的乾鳄鱼肉是否真货。

试验结果令人意外,更令买乾鳄鱼肉作食疗的消费者失望。

在零售店买回来的乾鳄鱼肉约只有3成是纯正鳄鱼肉。

在24个测试样本中,只有8个是鳄鱼肉,而其中一个样本虽检出为鳄鱼肉但却搀杂了蛇肉。

其馀16个样本于出售时声称是鳄鱼肉,但竟然是以巨蜥(14个)或蛇肉(2个)制成的假冒品。

出售假冒鳄鱼肉不单关乎金钱和烹调,更严重的是可能给予消费者错误的安全感,以为食用的乾肉能有效舒缓他们的症状,而阻延了寻求诊疗。

测试的样本中,真正乾鳄鱼肉每斤$434至$1,280不等,假冒品则卖每斤$130至$576。

测试所用的基因检测分两部分。首先以序列特徵扩增区段方法作初步检测。

再将各样本的12S和16S核糖体RNA基因序列,与香港中文大学和美国国立生物技术信息中心基因资料库的鳄鱼、巨蜥及蛇基因资料比对。

样本购于24个不同的零售店铺,每店约买一斤,但只有12间店铺在单据上列明为鳄鱼肉。

其馀不少只愿意写「鱼肉干」、「靓鱼肉」等字眼。一间店铺甚至不用印有公司名称的纸张开列单据,只把价钱印在细小的白纸上,亦没有注明是什麽产品。

消委会已立即将测试结果知会有关的政府部门跟进 - 香港海关、渔农自然护理署和食物安全中心。

香港海关与渔护署正联手打击该类不良的假冒手法。

香港海关提出警告,店铺讹称某肉类为鳄鱼肉出售,可能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消费者若怀疑有店铺售卖附有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可致电香港海关的热线电话2545 6182。

渔护署表示,所有鳄鱼、巨蜥及不少蛇的品种都属于香港法例第586章《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所管制的濒危动物。

进口、出口、再出口或管有这些列明动物,不论属活体的、死体的、其部分或衍生物,均受到许可证管制甚至被禁止;业界必须申领有效的许可证才可进口或售卖这些商品。

故此进口商和零售商应小心查看有关肉类和其来源才出售。消费者购买前亦可要求查看有关的许可。

食物安全中心表示没有发现食用巨蜥肉乾或蛇肉乾引致中毒的个案。消费者若以鳄鱼肉乾预防或疗病,应先徵询医护人士意见。

《选择》月刊现已上网,网址为 https://echoice.consumer.org.hk/,同时可透过电讯盈科固网及流动电话服务接收。

欢迎被邀出席新闻发布会的传媒引用新闻稿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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