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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使用发泡胶食物容器-《选择》月刊第333期

  • 2004.07.15

消费者使用各类发泡胶食物容器要小心,确保食物安全。

消委会在1996和2001年两次测试发泡胶餐盒,提出使用发泡胶食物容器时须注意的地方。特别盛载高温的食物时,会否令容器的聚苯乙烯分解,释出有害物质而危害健康。

有消费者向消委会投诉在快餐店进食时,发现盛载炒饭的发泡胶盒底严重侵蚀,担心发泡胶盒释出有毒物质。投诉已转介至食物环境卫生署跟进。

发泡胶产品的使用温度范围由0°C至100°C,故此不适宜用来载太高温的食物。

刚煎炸完的食品温度可达180°C或以上,若即时放入发泡胶容器内,热力由食物传送至发泡胶盒,可能会令发泡胶结构变弱,或者有可能令聚苯乙烯分解及释出有害物质。

饮食业从业员和消费者应将高温食物先摊凉散热後,才放进发泡胶容器,或使用耐热容器盛载。

此外,发泡胶杯不宜载热的柑橘类酸性饮品,例如热柠檬茶或柠檬水等,以免容器被侵蚀。

除非包装物料注明适用于微波炉,否则不应将容器放入微波炉加热。

虽然发泡胶餐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用来装载食物没有问题,但发泡胶餐具用后即成废物,造成很多环境问题。根据环保署的资料,去年本港每天产生78公吨发泡胶餐具废物。

为保护环境,消费者应尽量使用可再用的餐具。

消费者委员会保留所有关于《选择》月刊及网上《选择》( https://echoice.consumer.org.hk/ ) 的权利 (包括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