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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堕入健身「陷阱」-《选择》月刊第333期

  • 2004.07.15

潮流兴瘦身,消费者委员会就一些消费者投诉及常见的纠纷例子,向消费者提出意见,以避免瘦身不成反惹来满肚子气。

消委会近年收到有关健身室的投诉数字持续上升,2002年有159宗,2003年为195宗,今年首半年已录得143宗。

有消费者陪同朋友到健身中心,接受建议以嘉宾身份参加活动,交出身份证作登记保管,其后职员要求填写会籍申请,否则不交回身份证,若证明公司有威吓成分和意图,消费者可以报警求助。

注意重点:

一      小心堕入诱导销售陷阱

不要受「免费试玩」及「特平优惠」推销计划吸引,轻率地作出承诺。应先了解在甚麽情况下可取回订金或证件,始将款项或证件交给健身中心。

二      签署文件前要三思

不谙英文者可请公司提供中文译本,以供参考,切忌在不明白的情况下,签署任何文件。

三      了解「退会」政策

弄清楚「退会」的政策,例如是否须填写专用退会表格、以挂号邮递或亲身送交退会表格、提前退会通知期、罚款及手续费等问题。

四     预缴式消费有风险

必须衡量本身的经济能力及对该项服务是否有迫切性及长期的需要,否则可查询能否改以月费及堂费等弹性较大的方式缴交。

五      退会记得取消「自动转帐」

当取消会籍后,除了向公司正式通知注销会籍外,亦需向付款银行或信用卡中心发出取消自动转帐通知,以避免公司继续过帐。

六      切勿轻信口头承诺

应向服务提供者再三查询及索取宣传单张,如有疑问,要求公司提供书面条款或个别职员签署的特别承诺。可先行尝试参加一些短期或较便宜的课程,待清楚了解该中心的管理及设施,并确定有余暇作持续参与後,才转购较长期的会籍或课程。

消费者委员会保留所有关于《选择》月刊及网上《选择》( https://echoice.consumer.org.hk/ ) 的权利 (包括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