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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97.11.03

消费者委员会欢迎政府答允采取行动改善其竞争政策,使之成为更积极,更具透明度和更一致的政策。

消委会相信,政府将成立以财政司司长为主席的《竞争政策谘询委员会》,并就促进公平竞争的目标及指引原则,发表政策声明,正好说明其对公平竞争的重视。

不过,消委会对政府仍未能在此时引进全面性的竞争法例、及成立公平竞争委员会,以监察公营及私营业务有关违反竞争的行为,表示失望。

消委会相信,虽然个别行业特定的规例,对促进公平竞争具一定的作用,但这些零碎的规例,并不能应付因科技发展带来的改变和企业合并及重组。因此极需要有一套全面的竞争法例才能妥善处理问题。

更且,个别行业监管机构可能在同一课题上重复工作,因此在促进公平竞争的事务上,并非是有效率的做法。

消委会希望,将成立的《竞争政策谘询委员会》,在处理竞争事务上取得经验后,会重新考虑逐步制订全面的竞争法例的需要。

消委会相信,在过渡期间《竞争政策谘询委员会》应采取以下措施,使政府已宣布的政策达致最佳效果:

  1. 制订一套清晰和公开的程序,以处理有关公营及私营业务违反竞争经营手法的投诉。

  2. 设立一个中央数据库,搜集投诉资料,以审视本港违反竞争的经营手法是否严重。

  3. 确保政府部门就竞争方面的工作以及涉及竞争问题的决策,有一定的透明度。

  4. 就委员会研究所得资料,定期发表报告,让公众清晰了解哪些经营手法可能会限制竞争,以及在不同情况下,哪些经营手法是属恶性竞争及哪些是可接受的。

  5. 就各项有关竞争的课题作公开辩论,以期具体整顿政府现有的个别行业竞争政策。

政府请消委会继续从事促进香港各行业公平竞争的研究,该会将会就政府提出的建议、从本身的资源,及保障和促进消费者利益方面考虑可行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