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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栏文章
  • 2017.01.27

娴式生活—黄凤娴

无论上网或翻阅报刊,经常会看到大字标题:「美容震撼价」、「激光团购价」等「限时优惠」的医疗美容广告。这种用平价作招徕,待顾客上门后再软硬兼施,游说购买昂贵美容疗程的「登门槛」手法近年越来越普及。然而让人担心的不单是销售技巧,还有美丽背后的医疗风险!近年DR美容事故和抽脂死亡事件,引起社会极大回响,要求当局从速为业界制订一套完整的规管机制,保障消费者之声不断。然而社会一直只闻楼梯响;常言道:「爱靓唔爱命」,但其实每个消费者都「爱靓,也爱命」,关键是一套完善的医疗美容规管及监察制度,让消费者「靓得安心」!

有见及此,消费者委员会上月发表首份有关医疗美容的大型研究报告,揭示本港无论在相关产品服务的风险、医疗仪器的监管、行业的资历认证,以至广告及销售手法等,每个环节都出现潜在问题。

消委会报告指出,环顾全球,由医疗美容最初兴起,至今大行其道,各地政府均加强对相关业界的规管。无论中国大陆、台湾、新加坡和英美等地,在规管医疗美容方面,都有共通的发展趋势,包括:引进特定的规管和牌照监管制度、行业认许的训练标准、规管医疗美容广告,以至加入强制性冷静期等,值得香港借镜。

例如在新加坡,消费者进行抽脂程序必须有法定的七天冷静期,美容中心在使用强烈脉冲光及美容相关的高能量激光仪器都需领有牌照,而申请人须完成有关激光安全培训,才符合领取牌照的资格;而在美国加州,只有持牌的注册护士或医生助理方可在医生的监督下操作激光仪器,或使用规定的仪器或药物。而在韩国,无论业内的经营者或美容师,均须获当地政府发牌;

反观香港,至今并没有一套完整的监管和发牌制度。从消委会的调查结果显示,消费者对市场上提供医疗美容服务人员的资历及规管情况感到混淆。在过千名曾经接受医疗美容的受访者中,超过8成人把「医疗美容」误当作「一般」美容服务,更有高达9成用家表示,一些按法例应由医生施行的高风险医疗美容服务,都是由美容师为他们施行!报告又提到,超过九成的消费者期望当局从速制订达致其他先进地区发展水平的医疗美容监管制度

政府方面,准备多时,有关规管医疗仪器的建议终于在今年一月初提交立法会,提出将20种用于美容的医疗仪器按临床风险,分成4级,加以规管。例如类别I的医疗美容仪器,使用者必须为注册医护专业人员;至于较常使用的激光美容或大肠水疗法仪器,则属于类别II,使用者必须为注册医护专业人员,或受到注册医护专业人员在场监督;除了管制医疗美容仪器的使用外,当局又建议在仪器推出市面前须向卫生署注册,而在推出市面后仍需接受监察,和按要求呈报涉及的医疗事故等。

消委会认为,规管医疗仪器是监管业界重要一环,建议兑现了数年前政府承诺规管美容中心使用具风险的医疗仪器;然而,据消委会检视海外不同成熟市场的制度,单单在仪器上作规管,不足以全面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例如市场上「医疗美容」的产品和服务日新月异,消费者未必能掌握哪些属高风险的医疗美容程序,更遑论具备其他自我保护意识。

过去一年消委会接获有关医疗美容的投诉个案激增,亦印证了问题不但严重,更涉及不同的范畴。例如去年本会接获涉及激光和彩光等高能量光学疗程的投诉达163宗,比之前一年增加5成。至于注射或整形等入侵性疗程的投诉和行业内以高压或具威吓性的销售手法投诉亦双双急升超过120%!

面对医疗美容存在的种种问题,以规管医疗仪器为主轴的方式,是否能妥善管理医疗程序的风险,并带领业界走上健康发展道路,答案不言而喻。消委会倡议,制订一套具前瞻性的风险管理制度,以清晰的法例,定义「医疗美容」的内涵,透过建立明确的牌照制度,规管各种医疗美容程序、相关药物、医疗仪器或侵入性技术,具体规范提供服务的医护人员或美容从业员,以至列明商户一旦违规应受的惩处等,让行业知所遵循。

爱美是人的天性,实难以人力扭转消费者接受各种具风险的医疗美容程序。世界各地面对频频发生的医疗美容事故,近年纷纷制订法规,避免悲剧发生。至于本港,包括政府和业界在内的各持份者亦需理性讨论,研究如何借镜国际的风险管理经验,并汲取过去美容事故的教训,尽早引入完整的规管制度,让本地的爱美人士,能够在安全的环境下,让自己变得更加美丽。